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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百科资讯:房屋租赁纠纷,租房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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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王利

因疫情引发租赁矛盾,租户与房东矛盾重重,如何化解?4月29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河南新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马某撤诉,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河南新郑市马某从2019年4月在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承包餐厅窗口经营餐饮,2020年初,该餐厅因新冠肺炎疫情延时开业,导致马某承包的餐厅窗口无法正常营业,马某多次找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要求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窗口费,并要求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退还马某餐厅窗口费1.5万元和押金1万元等事项,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合同未到期拒绝支付,双方发生纠纷,马某见协商一直看不到结果,2021年年初便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新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赵瑞莲团队接到该案件后,团队法官赵瑞莲和调解员王纯为弄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了解,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新郑法院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

起初,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态度比较坚决,给出马某两种方案:一是马某在合同到期后可以继续承租,但不退换餐厅窗口费1.5万元和押金1万元;二是如果退钱,只退还给马某5000元,就当提前退租的租金费用。另一方面,马某也坚持要求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退还餐厅窗口费和押金共计2.5万元,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都坚持自己的利益,不肯让步,双方当事人沟通一度陷入僵局。

见此情景,调解团队及时控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调解团队将双方分开,赵瑞莲和王纯先与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单独面谈:年轻人创业本身就不容易,现又受到疫情影响,更是困难重重。将心比心,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在外创业,也希望能够得到别人帮助照顾。鉴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素,且马某与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发生不可抗力时退还押金”的条款,根据《合同法》中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退还马某已经交付押金。

同时,考虑到疫情期间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亦受损失这一客观事实,调解团队又找马某进行劝解:合同是你自愿签订的,做任何事情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疫情期间确实给各行各业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可以理解。调解员劝马某也要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没有出现疫情,马某挣了钱,就不会退租。再退一步,假如马某的生意很好,挣了钱,突然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租给马某了,提前中断承租合同,马某是否愿意。所以相互体谅,相互理解。

经过调解团队赵瑞莲和王纯等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普法晰理,多轮劝导、磋商,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愿意退还马某餐厅窗口费及押金2万元,并愿意当即履行。马某表示接受该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这起案例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引发的合同纠纷。在本案的调解中,调解团队耐心劝导,结合疫情当下最新司法动态,争取最大限度的保障双方当事人权利,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律的公正公平。最后,通过作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换位思考的情感代入方法,提出中肯、合理的调解意见,使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形成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此次调解的圆满成功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承办该案的调解员王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