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1家营业管理部、2家支行共计发布了8张百万级罚单。其中,工商银行(601398.SH)两家分行各收一张,共计罚没上千万元;兴业银行(601166.SH)、贵州银行(06199.HK)、重庆银行(601963.SH)、渝农商行(601077.SH)、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央行贵阳中心支行共发布2张百万级罚单。其中一张显示,兴业银行贵阳分行因超过期限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79万元,4位相关责任人被罚。
另一张罚单显示,贵州银行因13项违法行为,被央行贵阳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284万元,4位相关责任人被罚。该行的违法行为包括,超过期限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现金从业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利用技术手段,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投诉人或者未按要求反馈投诉处理情况;漏报投诉数据;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同日,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共开具了4张百万罚单。罚单显示,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银行、渝农商行和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分别被罚604.6万元、395万元、255万元、137.1万元。
其中,重庆银行和渝农商行均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具体违法行为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相比之下,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和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更多,包括6大项。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涉及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未按照规定解缴假币;未按照规定备案个人征信查询用户变更情况;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工行重庆市分行的违法行为包括,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存在占压财政资金行为;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漏报投诉数据,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工商银行另一分行也同时被罚。央行长春中心支行公布的罚单显示,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因5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506.16万元,10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该省分行的违法行为包括,占压财政资金;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一日之内,工行被开两张罚单,共被罚没1110.76万元。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工行两家分行除违反反洗钱法外,均涉及违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条例。
在办法发布时,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制定办法的目的之一是“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提升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专门文件的法律效力位阶,进一步规范银行、支付机构的经营行为;打击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合理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的迫切需要,解决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年内工商银行已多次被罚,累计罚没金额居国有六大行首位。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截至6月20日,工商银行年内共被监管机构开具57张罚单,共计罚没5641.96万元,在国有6大行中被罚累计金额最高,高出第2名农行一千多万。
另外,同日,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也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长春中心支行罚款144.61万元,11位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