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1日)开始,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都有哪些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今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其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自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相关权利人应于今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标准提高
日前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铁路旅客禁止 限制携带物品有新变化
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自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类别做了部分调整,新增公务用枪、军用或警用匕首、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酒精浓度大于70%的酒类饮品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
《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今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转自: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