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离职就离职,可以扣一个月工资吗?
唐天平中企可见温师。
员工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就跑了,单位可以扣一个月的工资来代替损失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就应当提前30天,试用期要提前3天。虽然员工光速离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但是并没有哪一个法条规定,员工这样走了,那单位就有权利去扣人家的工资。
我们国家是成文法的国家法律,明确有规定这个不能干,这个不能干,这个不能干。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因为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利,而发工资是单位的义务。即使员工立即辞职,那公司也有义务去发放员工之前提供劳动的劳动报酬,不能够进行随意的克扣,当然法律也给予了企业相应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90条有规定,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辞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企业是有权利找员工来赔偿的。但问题来了,企业怎么证明员工他光速离职说不来就不来了,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哪些损失它是实际发生的,能够得到法官的认可?这个对于企业来讲,很多时候很难拿出切实有效的证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也明确的说了,在劳动关系依法终止的时候或者解除的时候,企业应该在员工离职走的那一天一次性的把所有的工资都给付清楚。所以种种的法律法规看来,对劳动者的支持力度保护力度相对来讲是比较大的。企业究竟该怎么办才能够有效的去维护法律赋予企业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