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 据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30日消息,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清单》包含两大类药品,其一是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其二是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包括:
一、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
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
三、《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四、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胺碘酮、奎宁、氨茶碱、胆茶碱、异丙肾上腺素;
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达比加群酯、华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扑米酮、碳酸锂、异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碱;
米非司酮、复方米非司酮、环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诺前列酮;
法罗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诺沙星、泊沙康唑、头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奥硝唑、头孢泊肟酯。
同样自12月1日起施行的还有《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为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国家药监局11月30日发布通知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一手抓集中专项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创新药品网络销售风险防控体系,优化药品网络销售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针对第三方平台,要重点查处平台责任履行、经营行为管理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要重点查处销售假劣药、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批、查处一批、严惩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