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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干货报道:生育险医疗险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后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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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大连10项医保惠民便民新政正式施行,其中包括“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两项保险合并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按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作为参保缴费的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将分娩费用由现行定额报销改为住院按医保支付比例直接结算;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生育费用也纳入医保支付。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后

生育和医疗报销都需要什么材料

这两个险种合并后

参保者需要搞清楚哪些问题呢

记者从大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用人单位在职工(或其配偶)孕期和产假(护理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享受基础产假天数98天,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加60天,难产、剖宫产的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男职工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享受15天。产假工资依据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上年度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基准核算。

需要说明

■ 2020年1月1日前生育的,医疗费及产前检查费标准为产前检查费800元,顺产生育2200元,难产生育3000元,剖宫产生育4000元。

■ 2020年1月1日起生育的,持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结算标准与医疗保险相同,境内异地现金垫付的及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产前检查费800元,生育医疗费3000元。

所需材料

■ 女职工生育待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收据、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小结。

■ 男职工护理津贴:须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报销时间:生育次月开始可以办理(每月1-15日)

■ 报销地点:单位所属区医保办事处


转自大连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