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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干货知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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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自然资源厅发布一则通知,宣布将公务员陈东因好色行为调离公务员队伍。据了解,该男子因在公共场合对一女子进行猥亵行为被发现,随后被依法拘留12天。

这样的事件对于普通人而言或许不算什么,然而,陈东并非普通人,而是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的处长,行政级别相当于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此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甚至引来人们的困惑和疑问。


这位处长是怎么当上这个职位的?一个处长的级别这么高,他竟然没有车?单位也不配车?需要靠地铁上班?他这样的行为在就职之前难道没有被调查出来吗?这一切疑问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公共服务招聘和考核程序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我们在对待这个事件的时候应该秉持正确的态度。我们不能够仅仅因为这位处长的好色行为就否定公务员队伍的公正性和素质,更不能够因为这一事件就认为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着普遍性困扰。


我们应该从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公职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强化对公共服务领域的监督和管理,让公共服务更加公正、透明、高效。

此次事件发生后,浙江自然资源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免去陈东同志的处长职务,并将其调往厅下属事业单位生物海洋研究所任6级管理员,以保证其退休工资待遇。


虽然这样的处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陈东不干扰其他公职人员工作,但是这样的结果是否能够真正起到净化公共服务队伍的作用还需要时间检验。

个人行为与公职身份是何关系?对于此次事件,大众抱着疑惑和警惕的态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陈东的行为,不论是在理性还是在情感上都受到了众人的谴责。


无论如何,这样的行为对于公共服务队伍的声誉和形象都是一种不可承受的损害。期望今后,公职人员都能够牢记职责、法纪和廉政标准,追求更高境界,注重个人品德的塑造与提升,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