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很多小区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要求取消物业的呼声是越来越高。根据一份国内权威机构对小区业主的调查显示:保洁是57.34分,绿化是65.17分,秩序62.76分,而维修是62.48分。从这份居民满意度调查报告来看,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还是处于比较低的水平。
那么,很多业主为什么会对物业公司如此不满呢?第一,物业服务质量差,而且还要乱收费。比如,市民潘先生家里的水龙头坏了,就请物业人员来帮忙修理。结果物业人员姗姗来迟,还高价收费,这就让潘先生非常不满,他觉得物业人员除了应该提高服务质量外,而且还要将各种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坚决杜绝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第二,物业公司安保形同虚设,垃圾也没有及时处理干净。很多大型的居民小区门口的保安任由人员自由进出,同时保安也没有定期在小区内进行巡逻,这就让底楼的居民们缺乏安全感。同时,物业公司没有对居民小区的垃圾天天清理,导致夏天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所以,部分小区业主对物业表示不满也在情理之中。
第三,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区域牟利,并将所有收入占为已有。有的物业公司将地下室或者小区公共房屋出租牟利,还有的把小区的停车位让外面车辆停泊收取管理费。值得一提的是,物业公司还引进了广告宣传商,在小区的公示栏、过道,以及电梯里面都做了广告,本来这部分收益应该归业主所共有,但是现在都让物业公司给拿走了。
那么,物业公司将来会不会被取消呢?对此,央媒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曾经刊登过一篇文章给出了答案:虽然社会上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还是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而我们认为,未来物业公司不太可能被取消,物业公司在管理居民小区方面会更专业一些。如果取消物业,小区很可能会更混乱,当务之急是应该如何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尽管将来物业公司是不太可能被取消,但是业主们还是有权解聘物业的。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参加投票,而其中有50%以上的业主同意解聘物业公司的,那业委会就有权罢免物业公司,另外再挑选自己所喜欢的物业公司。此举也意味着,物业虽然不会被取消,但是居民们有权选择由哪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现在问题来了,国内很多小区的房子被长期空置着,根据西南财大的数据显示,早在2017年我国就有6500万套空置住房,城镇地区住房的空置率达到了21.4%,远超国际标准线。而且最近几年,随着大量新建商品房的入市,如果再加上各种小产权房、安置房、回迁房等,预计我国空置房数量已经达到1亿套。那么,这些被长期空置着的房子是否应该停收物业费呢?
对此,我国的《民法典》则明确表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也意味着,即使业主把房子空置着,这个物业费还是必须要缴纳的。
而我国之所以要规定空置房也要缴纳物业费,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在房产税或空置税还没有出台之前,让空置房缴纳物业费,就会增加囤积炒房者的持有多套房产的成本,对于控制囤积炒房行为是有利的。
另一个是,从表面上看,空置房没有受到物业的服务,似乎不应该缴纳物业费。但是,正是由于物业把小区管理好了,空置房将来才能用于出租或出售。如果没有物业公司对空置房所在小区进行有效管理,恐怕业主手里的空置房要想出售或者出租都很难。所以,即使房子一直空置着,但业主的物业费还是要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