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我们主要讲解一般纳税人的有关问题。
注意: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 取消行政审批。公告第一条明确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在具体登记程序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纳税人类型 | 纳税人标准 |
生产货物、提供劳务 | 50万元 |
销售货物 | 80万元 |
提供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500万元 |
兼营 | 按相应的标准认定 |
其他个人 |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单位 | 可选择小规模纳税 |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计税方法
1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3 .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代扣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