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折臣龙 张楷)当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的应该是积极承担责任、抢救伤者,然而,下面这位货车司机竟然在交通肇事发生后,选择了逃跑,法网恢恢,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2018年12月22号5点50分左右,延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宝塔区210国道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民警赶往现场勘查发现,一辆车身受损严重的小轿车停在公路北侧,小轿车副驾驶位置的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延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何毅:“根据轿车的受损情况来看应该是和其他车辆相撞,但是没有其他车辆,说明肇事车另一辆车逃逸。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来看的话,有一个挡泥皮还有一个反光条,我们能判断出来他是一个大货车,大货车逃离现场。”
交警部门通过大量走访调查,调取监控视频,最终锁定肇事逃逸车辆为河南牌照东风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为河南人姬某某。2019年1月1号,姬某某驾驶车辆途经姚店高速公路出口与东过境路口交汇处时被民警抓获。
肇事逃逸司机姬某某:“我就想离开一下,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不离开的话也不会有这些事情,所以现在感到后悔。”
延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何毅:“在本案中大车停在路边,轿车撞到半挂车的尾部,这只是一个过失行为,正常的交通肇事。但是大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逃离现场是一种故意行为,这种故意行为导致的就是法律上的严厉制裁,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就是保险公司对他进行拒赔。所以我们奉劝各位驾驶员朋友,发生交通肇事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打电话报警等候交警处理,而不是存在侥幸心理 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姬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