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条例沉寂一个月后,在昨天退役军人事务部方发布的“在退人军人事务部特别报道之一: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的公开报道中,我们再次看到了《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新动向。
从这次的公开信息当中,我们可以获取一个重要的信息,这部新的法规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制订修订的法规性文件。
注意当中的一个关键字眼就是“并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另外从前期征求意见的发布信息当中,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这个报道当中,有两个重要的信息:
一个信息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来制订的;
另一个信息就是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名义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
而《退役军人保障法》则是以全国人大党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名义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
从以上信息的比对当中,基本上证实了《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国务院部委制订的一部法规性文件。
针对部委的规章性文件制订的程序通常是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
3月25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公开报道当中,可以得知,这部法规已经进入提交审议阶段。这则消息是在《中共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当中发布的。
距今已经又过去了一个月,应该会有新的进展,另外从立法的相关程序得知,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简单的说,就是与国家法律的制订程序相比,法规性文件的制订在程序层面是相对宽松一些。
前期经过了意见征集,并提交了审议,说明立法前各个部门、部委与地方等层面的意见基本已经达成了一致。剩余的就只是会议的决定与向社会的发布环节了。
说到这里时,小伙伴是不是觉得这部分新法规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路哥想说的是,再等一等,说不定这部法规在一个适当的时机,就会很快与大家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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