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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秘闻报道:在申请离婚,离婚孩子跟母亲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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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儿子离婚吧!”近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申请,年迈的老夫妻带着儿媳张某来到法院,希望为瘫痪在床的儿子刘某代理申办离婚手续。

原来,张某与刘某于2002年相识相恋并结为夫妻,两人婚后感情融洽,一年后生育一个女儿。可好景不长,2008年一场疾病让刘某变成了“植物人”。面对年幼的女儿、年迈的公婆和患病的丈夫,家庭的重担一下压在了当时只有20多岁的张某身上,张某曾一度绝望过,但看着炕上不能言语的丈夫和年仅5岁的女儿,善良的张某擦干眼泪,毅然决定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撑起这个家。

“我想带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也想让我的丈夫看到生的希望,命运对他已经很不公了,我得让他坚定信心,让他知道我还在守着他。”张某说。

为了缓解家庭生活压力,张某在镇上做些小生意,一边赚钱补贴家用,一边照顾女儿上学,老两口则在家里照顾卧病在床的儿子,一家人的生活十分艰辛。但每次想要放弃时,想到女儿和丈夫,张某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五年啊,现在我们老两口身体都挺好,孙女也成年了,我们不能再拖累儿媳了,让他们离婚吧!”

看着身体每况愈下的儿子,老两口不忍心再将儿媳留在身边,于是作为刘某的监护人,老两口终于劝说儿媳同意到法院与瘫痪儿子解除婚姻关系。

西安区法院办事法官伍敬君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后,考虑到刘某现在的身体情况和其父母的年纪,没有立即同意双方的离婚请求,而是前往其所在的村屯了解情况。

“十五年来,家人为了防止刘某长褥疮,给刘某换了七八次气垫床垫,这个家在尽最大努力悉心地照顾刘某。”张某告诉伍敬君。

考虑到刘某父母都年事已高,担心张某和刘某双方离婚后,刘某是否还能保持现有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伍敬君又走访了刘某的邻居和村委会,了解刘某患病后的生活情况。在确定了刘某会继续得到很好的照料后,又多次走访刘某的父母,以确认双方离婚后是否能更好地照顾好刘某。

为充分保护刘某的合法权益,法官依据实际为张某与刘某订立了离婚调解协议,同时希望张女士离婚后,在刘某父母身体状况不好的情况下,也能前来协助照料刘某,张某当场表示:“我愿意,请法官放心。”

至此,这场饱含爱意的特殊离婚申请处理完毕,在法官的见证下,这一家人虽然已不再有法律关系,但彼此的亲情却还能一直延续下去……

记者刘中全 见习记者 张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