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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3日电(高晓锳)不久前刚发布了“致捞财宝用户的公开信”的证大集团董事长戴志康,在承诺自己“不跑路、不失联”后的第三天,这位曾经国内地产界大佬、投资界名人、喜马拉雅FM前投资人向警方自首了。

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通报称,8月29日,“证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康已向警方投案自首,并称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已无法兑付。

“不跑路”后选择自首律师:或从轻处罚

今年8月12日,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运营的网贷平台捞财宝发布公告表示:“因捞财宝存管合作方华瑞银行自身业务调整,华瑞银行单方面决定在8月13日起终止存管合作。”

捞财宝官网截图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证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有两大股东,分别为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雪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5%和35%。其中,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志康,持股比例达80%。

捞财宝股权结构

对于华瑞银行的公告,戴志康曾对捞财宝用户两发公开信,明确表示不甩锅、不跑路、不失联。从警方通报内容来看,在做出“承诺”三天后,戴志康选择了向警方投案自首。

捞财宝官网显示,其是由证大爱特运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总部位于上海,股东为已成立26年的证大集团。2017年4月,捞财宝与上海华瑞银行完成资金存管合作。截至2019年7月,平台累计交易总额超过296亿元,借贷余额为49.96亿元。

警方表示,“证大公司”(或“证大集团”)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资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旗下“捞财宝”线上理财平台(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证大财富”线下理财门店(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对于如何界定非法吸收存款罪,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有四点,一是非法性,是指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进行融资等金融活动,或者利用本身有合法的营业资质去进行非法的吸收资金的活动;二是公开性,是指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社会性,是指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四是利诱性,比如承诺保本付息。如果符合以上四个特点,就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现实情况来看,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是平台存在自融、设立资金池、超级债权人模式等情形。

李亚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说,如果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涉及集资诈骗最高可处无期徒刑。但对于这次戴志康的主动自首行为,法院可以对其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旗下多公司遭波及

天眼查显示,证大集团成立于2006年,戴志康持股80%,业务涵盖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文化艺术等板块。

证大集团早期更多从事的是二级市场私募投资,戴志康靠重仓苏常柴、四川长虹、电广传媒、中信国安等股票积累了丰厚的资本,遂得名“中国私募教父”。

1999年前后,戴志康的证大系开始进军上海房地产业,在上海浦东开发了证大大拇指广场、证大五道口广场、证大喜马拉雅中心和九间堂等多个知名地产项目。2000年后,戴志康通过旗下多个子公司上海天迪、上海天臻、上海天誉等,大量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获颇丰。

2010年,上海滩地产大亨戴志康以92亿元天价拍下外滩8-1地块,耗资数十亿元打造的喜马拉雅中心在上海浦东建成。2011年底,因“受困于资金链”外滩地块出手给了复星和SOHO中国。

作为昔日的“地产大鳄”“私募第一人”,在经历了地产市场的“黄金时代”后又骤然离去,如今投案自首倒在了P2P上。

9月2日,由戴志康实控的新三板企业证大文化发布公告称,由于“戴志康自首”一事的发生,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申请暂停转让。

而最让市场关注的还是正在为冲刺IPO做准备的喜马拉雅FM是否会因戴志康而受阻。工商资料显示,证大集团曾是喜马拉雅FM的B轮投资人,从2012年成立至今,喜马拉雅FM已进行了十轮融资,拥有阅文集团、小米科技、京东金融等明星投资者,章子怡也间接持股。

而今年2018年5月,戴志康曾透露喜马拉雅FM估值已经达到200亿元,2019年希望能够在A股上市。

9月2日晚间,喜马拉雅FM连夜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是喜马拉雅FM早期的投资人,但其法定代表人戴志康从未参与过喜马拉雅FM业务经营与业务决策。目前证大投资发展与喜马拉雅已无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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