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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热点发布:庆阳离婚评估,再婚家庭又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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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婚姻家庭合议庭成功“调离”了一起双方均系再婚且对夫妻共同财产争议较大的离婚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积怨矛盾,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良好效果。

2010年4月21日,王某荣与王某会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与婚前各自子女重组家庭共同生活,婚姻初期双方感情尚可。自2020年起双方因子女抚养等生活琐事多次发生矛盾,尽管男方数次出具保证书,但家庭矛盾频发使双方关系不断恶化。2021年7月,女方离家并将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原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互不联系,并未和好。

2022年4月,男方又将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鉴于男女双方均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审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并判决承包地中3000株白蜡风景树归女方所有,此外,双方婚后修建的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给女方房屋折价款80000元。接到判决后女方对财产分割不服提起上诉。

“房不判给我,树判给我有什么用!我们村上有过先例!离婚后男方一把火把判给女方的树全烧了!”二审庭审中,女方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考虑到女方离家后确已不在本村居住,案涉树木由女方经营或出售均不现实,这也是本案的症结所在。针对上述事实,承办法官先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请,引导当事人平息情绪,后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双方夫妻一场,尤其是男方要尊重案件事实,为女方权益实现以及方便后续执行应当作出让步。紧接着,承办法官提出3000株白蜡风景树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折价款的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可以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最终,根据当事人陈述的风景树价值以及本地同类树木市场情况,双方达成离婚后男方支付女方房屋、树木财产折价款共计150000元的调解协议。庭后,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公平公正、设身处地为民解忧的办案方式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市中院婚姻家庭合议庭发挥专业合议庭的突出优势,利用合议庭成员多年从事婚姻家庭审判的成功经验,坚持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创建婚姻家庭审判新模式,最大限度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为增进家庭和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