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
不止有莫高窟
在绚烂的壁画外还有一个光怪陆离的市井小民社会
这些故事记录在敦煌文书里
断简残篇的枯草纸
歪歪扭扭的毛笔字
乍一看还以为是破烂儿
但正是这些文书曾经让整个世界瞩目
在那个由一本正经的精英历史记录之外
敦煌文书里还有一个黎民百姓的世界
这里有唐代小夫妻的《小欢喜》
有老父亲骂骂咧咧的爱女宣言
有痴男怨女的邪性PUA技术贴
还有数不尽的人间烟火味儿
走起!
从敦煌文书去看看唐代老百姓的生活八卦!
▲《佛說閻羅王授記四衆預修生七往生淨土經》,法國國家圖書館伯希和敦煌經卷
文章和马伊琍的离婚,让这八个字大火。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实际上出自敦煌文书S.0343《放妻书》。《放妻书》是指敦煌文书中的汉文离婚契约书,反映的离婚形式正是唐律所规定的“和离”,也就是最早的离婚协议书。
不是都说中国古代女子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要讲究三从四德吗?错错错,唐代的女人才没那么死板,在那个敢爱敢恨的年代,“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也是常态。
敦煌文书里的《放妻书》都是固定格式套路的。
也就是说,唐朝夫妇的离婚事件太多了,不是什么偶然事件,才发展出一个模板出来,大家要离婚就填填空出来的姓名、地址就行,简单方便。
这不仅是民间社会的现实,而且有唐律的保护。根据《唐律疏议》记载:“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并解释道:“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
看看,政府公开提倡两情不悦,一拍两散。痛快!
“养男不教,为人养奴;养女不教,不如养猪。”——敦煌文书《太公家教》
唐代是中国霸气十足的王朝,少了许多宋代以后的酸腐气。
我们常常听到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放到唐朝是没有的事儿,唐代人的三观很是端正。
在敦煌文书这种平民老百姓的文字记录里,留下唐朝人不少粗犷而率真的大白话,“养男不教,为人养奴;养女不教,不如养猪。”贼霸气!
唐人的化妆术确实很高明。
网传女生化妆后跟卸妆后如何如何判若两人,搁唐代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教坊记补遗》记载了两位特别会化妆的女伎,一位叫庞三娘,一位叫颜大娘。
庞三娘擅长跳舞,舞步有点重,大概不够轻盈,年纪比较大,脸上长了很多皱纹,然而她在脸上贴轻纱,“杂用云母和粉蜜涂之”,看起来就跟小姑娘似的。
有人听说三娘名号前来拜谒,看见她居然直呼“恶婆”,然后问三娘在哪。
三娘就骗他说:“三娘是我外甥,她今天不在,你明天再来吧。”第二天三娘好好打扮了一下,昨天的客人见了面恭恭敬敬地说:“我昨天已经见过娘子阿姨了。”
▲敦煌女人爱买包
颜大娘也擅长歌舞,就是眼睛长得丑,丑的大概有点畸形,不过她很会化眼妆,能把自己化的横波顾盼。
有次因为儿子的夭折而哀哭,擦眼泪的时候把身边侍婢吓了一跳:“娘子眼破也!”
PUA,全称(Pick-upArtist),起初指的是一群受过系统化学习、实践、和不断自我完善情商的男性,后来泛指很会吸引异性,让异性着迷的男女们。
唐代的痴男怨女也对PUA技术有着强烈的着迷,甚至发展成一套颇为邪性的秘术。
敦煌文献P.2610号《攘女子婚人述秘法》记载:
凡欲令夫爱敬,取夫大母(通“拇”)指甲,烧作灰,和酒服之,验。
凡欲令妇人爱,庚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女姓名,即□〔得〕。
凡欲令女爱,以庚子日,书女姓名,方圆□□,无主,即得。
凡男欲求女妇私通,以庚子日,书女姓名,封腹,不经旬日,必得□〔之〕。
凡男子欲求女私通,以庚子日,书女姓名,烧作灰,和酒服之,立即效验。
这些玩意就不翻译了,就算想模仿也难找物料。
在唐朝的PUA指南里,教女子如何博取丈夫欢心、男子如何取悦妇人,男女如何私通的各种土法,还信誓旦旦说,立马生效,无效退款不?
哈哈,太过邪性,不推荐大家尝试。
男人的绿帽焦虑正史的高头讲章里很少记载,但在民间生活中,这确实人难以启齿的心病。
事业再有成,一朝被戴了绿帽,更有甚至辛苦抚育的孩子也是别人的,那就郁闷了。
▲敦煌壁画《男剃度》
唐朝的老爷们为这事操碎了心。
根据敦煌文书P.3908《新集周公解梦书一卷》、Дx.10787《解梦书》、S.0620《占梦书残卷》以及P.2666v《单方》记载,专门教人如何通过“解梦”判断妻子是否不忠,乃至诱导妻子“自吐真言”的“秘术”。
如“知妇人造事有外夫者,取牛足下土,着饮食中与妇人吃,时令夜间唤外夫名字”;“妇人别意,取白马蹄中土,安妇人枕下,勿使人知,睡中自道姓名”。
辗转难眠录口供,哈哈。
多少男人向往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其实讲“一夫多妻”不够准确。
看过《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读者应该知道,在古代妻子生的嫡子和妾生的庶子,在身份待遇上可是天壤之别。
▲想什么呢?
如果真的有一夫多妻,那家里岂不是要乱套了?
唐朝人就有办法。
根据《唐天宝六载敦煌郡敦煌县龙勒乡都乡里籍》,某47岁户主程思楚同时拥有马氏、常氏和郑氏三位妻子;其弟思忠、思太各有两位妻子;另一户主程什住,拥有两妻一妾。
看看,这种有悖于常理的事情就在唐朝发生了。海水不可斗量!
在古代,“同姓不婚”近乎铁律。
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同姓通常意味着相同的祖先和相近的血缘关系,同姓之间产生的后代存在着较大的遗传学风险。
早在西周社会就懂得同姓不婚的道理,如“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
唐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
“同姓为婚者徒二年”,也就相当于劳教两年,显然不算重罚。
似乎从侧面说明了,同姓为婚在唐代不算稀少,正因为面临大量的同姓为婚的现实,官方也不好过于严加限制.
譬如在敦煌文书S.1475v《未年上部落百姓安环清卖地契》,土地卖主安环清之母与其姐夫皆为安姓,换言之,这一家两代都存在同姓通婚的情况。
根据《唐律疏议》,这种行为犯“同姓为婚”的律条,但又如何?人家还是光明正大签字画押,把姓名写在契约文书上,有害怕追查的意思?
有老学者研究称,中国的“良家女子”几乎没有人用“叠字”的名字。
古时女子中,如关盼盼、李端端、张好好、李师师、陈圆圆,以及“红红”“整整”等等,都是妓女(包括歌伎)或“侍儿”(即“丫鬟”)。极少见的例外是《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剧中交代,此人是“相国小姐”。
但此剧情节取自唐人小说《会真记》。据说陈寅恪大师根据崔女叠字之名便推测她实际上应为妓女。
来来来,老专家看看敦煌文书!
敦煌文书里记载有大量的叠字女生名字,来深吸一口气: 小小、果果、仙仙、真真、心心、美美、娘娘、花花、英英、来来、毛毛、丑丑、洛洛、团团……
谁说女生用个叠字就不是良家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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