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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动态知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需要律师吗,律师遵守职业道德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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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人发了一则微头条《律师越来越大吹大擂》,指出某一律师在头条上夸大其词无限吹嘘,毫无根据地抬高自己的能耐本事,称嫌疑人在拘留届满之时凭借自己努力奋勉,终于换来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言辞间似乎有些自鸣得意趾高气扬。

这种现象在头条上和生活中有不少存在,也成了部分律师为获取案源的虚假宣传手段。本人对此不予认同并进行相应的普法和揭秘,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刑拘到最后一天,检察院如果不批准逮捕,不管聘不聘请律师,或者聘请的律师是否努力勤恳,均与接下来取保候审的结果毫无关系。检察官根据公安递交的证据来判定是否批准逮捕,一旦逮捕就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一朝不逮捕有一种情况,检察院为了稳妥起见都采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时,公安机关就得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把嫌疑人从看守所里释放出来,随即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是法律要求必须要走的流程,与律师的努力与否没有任何关联。对于不懂真实情况的嫌疑人或者家属来说,律师最多只是做了一个顺手人情罢了。

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不能了解涉案的真实情况,只能到看守所通过与嫌疑人短暂会面交谈而获取。一般情况下,律师会见时间每次一小时左右,嫌疑人的回答也不一定真实可靠,所以律师掌握的事实证据少之又少非常有限。检察官审查公安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一定比律师了解的更全面准确和灵验,如果需要,检察官也可以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提审的时间也绝对比律师会见的时间长,所以,批不批捕均由证据决定,也由检察官依据法律法规来判定,在此情况下,律师向检察官提出的申请能起多大作用呢?其实也就是走走过场而已。

微头条发出后,由于是真实情况的叙述,也道出了大家的心声,引来广大网友一致的点赞认可,其中也不乏一些正直优良的律师,大家纷纷留言评论,列举了微头条中还没有曝光的其它种种问题和现象,基本上都认同部分律师在办案中言过其实名不副实的表现,有误导百姓之嫌疑,甚至还有骗取律师费的疑惑。

与此同时,有少数律师毫厘不爽对号入座,跳出来说取保候审的过程是律师参与的结果,没有必要挤兑;有的说这是一派胡言,指责本人根本不了解律师的工作性质;有个别人甚至气急败坏,威胁欲要对本人进行网暴。这种不正常的反应大可不必,这篇微头条既没有夸大其词言过其实,也没有奚落挖苦所有律师之意,只是在客观地陈述一个现象和问题,挖掘事实的真相底子,揭开少数律师的遮羞布而已,看看网友的评论,就会知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道理。

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重要一员,其职责是维护公正和法律的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尊重法律、尊重人性、尊重职业精神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改变自己的利益观念,从而更积极地参与刑事案件辩护,以帮助那些被指控犯罪的人追求最大限度的公平正义。

希望律师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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