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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专业知识:刑事诉讼法撤案是多少条,疯奶丶大硕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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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这几种情形可以撤案的!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死亡的,可以撤案。

2、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3、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死亡的,可以宣告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死亡,均属于依法不追诉的情形,都应当予以撤案。


二、案例故事


李某因抢劫杀人,开着一辆汽车逃逸。在逃亡的路上发生车祸,李某当场死亡。这时被杀害的家属王某已经报案。公安机关了解情况之后,得知李某已经在潜逃时意外死亡,决定对于此案不予立案。王某认为李某杀害了自己家里的经济支柱,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并由李某的家属对自己给与经济赔偿。王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在没有判决之前嫌疑人死亡的可以撤案!


(一)在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三个阶段都可以撤案。

1、在公安阶段,撤案的方式包括内部审批撤案或报捕不批撤案。

2、在检察院阶段,撤案的方式是退案公安撤案、退补不成由公安撤案,或者决定不起诉。

3、在法院阶段,撤案方式是检察院撤回起诉,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


(二)公诉案件中,发生这些情形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

6、其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