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国家公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司法权对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类案件。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意志占据主导地位,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撤诉、起诉、以及诉讼请求的多少、可以选择由哪些被告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可是刑事案件则不同,一旦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那么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办。如果被害人说我不告了,请公安机关放了犯罪嫌疑人。不好意思,这样说一点用也没有,一旦开始侦查,案件则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这是因为刑事案件侵害不仅仅是被害人一个人的法益,还会侵害社会公共的法益。但是今天咱们所说的两类刑事案件却是个例外,当事人之间可以私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类是自诉案件。刑事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公诉案件,一类是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权力机关进行侦查提起起诉的,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案件都是公诉案件。还有一类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直接向法院立案起诉的案件。目前常见的自诉案件有重婚罪、遗弃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等。自诉案件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也就是说除非受害人自己拿着证据到法院去立案,公安机是不会主动干预。自诉罪名很多都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其中的爱恨情仇交织估计只会有当事人自己能够厘清,公权力过多干预家务事不见的是好事。对于这类案件即使当事人到法院立案了,原被告如果能够和解,就可以私了,法院也不会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类是尚未定罪的案件。这类案件公安机关虽然已经立案,但是经过侦查以后尚未定罪的。如果被害人能够证明这个案件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且受害人受伤也不严重的,属于一般的侵害健康权的案件,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这个时候当事人之间可以私了,公安机关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这个除了受害人的当事人的证明外,主要还是得公安机关进行把关。但是大多数刑事案件一旦公安机关立案尤其是进行了拘留或者逮捕了,一般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毕竟我国现在刑事诉讼无罪辩护率是不高的。如果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是要进行国家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