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补贴发放程序,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申请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的必须材料。
去年年底,为简化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本次我市对补贴发放政策的调整,是回应人才关切、简化办理流程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毕业生补贴享受权益的及时雨,将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青留青发展。
政策实施后,对于2023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在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时,无需再提供就业报到证相关材料;对于2023年1月1日前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在申请两项补贴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上传就业报到证相关材料,因故不能提供的,可提供情况说明后予以办理,人才补贴申请更高效、更便捷。
“我现在住着租金只有市场价6折的人才住房,每个月还可以领到住房补贴,住房方面基本上不用自己花钱。”今年刚来青岛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李萌高兴地说,“我算了一笔账,如果一直在青岛工作,一个月1200元,36个月就可以领到4.32万元的住房补贴。如果以后自己买了房子,还可以申请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政策。”
高校毕业生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近年来,青岛市从实习、就业、落户、安家等各个方面,建立了一整套针对毕业生的政策体系。为帮助毕业生缓解住房问题,青岛市实施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对来青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2022年,全市为5.5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发放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共计6.76亿元。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薄克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