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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汽车保险理赔,保险理赔申请人和出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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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牵扯到保险,不管是什么保险项目,其中的门类之多、条款之繁琐,总会让人眼花缭乱, 车险也是如此。无论是买车险也好,还是出险理赔也好,我们都不能只看单一方面,真真正正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打个比方,同样价值20几万的汽车,保费可能就有所不相同,不少人都认为影响车险的费用主要和汽车价格有关。但同为20几万的宝马2系和价位差不多的帕萨特,一般情况下,宝马的保险费用可能要高许多,因为其配件更贵,维修成本更高,所以只看价格定保险是行不通的。

我们知道,车险保费是根据上一年出险的次数决定上浮还是打折优惠,上年出险次数为零次,第二年保费会打折,第二年第三年不出险,分别会扩大折扣优惠。如车价在30万左右的宝马三系,未打折时的综合车险在8600左右,经过三年不出险打折后保费降至4000层次,甚至以下(目前有些保险公司商业险最低3.8折,保险的每年折扣都可能会有变化,而每个保险公司的折扣幅度也会有所出入);相反,如果出险一次,保费不会再优惠,如果出险两次,保费开始上浮。随着出险次数的增加,保费上浮会加大,出险5次以上,保费甚至可能翻倍。

本文的讨论范围是均以无人受伤的前提下,仅仅指的是汽车受损等财产损失的理赔方案(双方汽车的刮蹭、碰撞等造成的汽车损伤),而且是以已处于最优惠折扣的情况为起点,来以偏概全,阐述事理。我们在平常出险时,如何赔法需要好好动动脑筋了,有时还真不如自己掏钱划算,但要知道,原则上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都是理赔对方的(车损险是赔自己的),如何让自己获得更小的损失,和对方协商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了。

一、损失低于300元,原则上自己掏钱搞定

双方损失在300元以下时,如果您的车险折扣已处于最低,那么此时动交强险肯定不划算了。交强险950元,折扣后最低可以到655元,要是因为出了险就没优惠了,第二年得多交295元,哪头划算,相信我们都可以很轻松地判断出来。

二、财产损失高于300元低于2000元

事故中,如果造成财产损失高于300元,而低于2000元,毫无疑问,这时果断出交强险,而即便第二年交强险不再优惠,最多也仅多交不足的300元,但交强险只能赔对方的车损,其他的还可以靠双方协商。

三、双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或以下(双方总共损失4000元)

不管是谁的责任多,小编建议用“互碰自赔”的原则。打个比方,本来我的责任要大的多,但可以和对方协商,以交强险保额内互赔,因我占的责任要大一些,我可以主动掏出点钱再额外补偿对方因交强险不再折扣的部分损失,这样双方都皆大欢喜。当然,这种方法,是在双方均“好说话”的前提下才容易进行。

四、财产损失高于2000元,高于2000元的部分低于商业险上浮的差价

因为每辆车的价格不同,所以无法给出具体的价值参考,以损失2500元为例,如果自己为主要责任一方,需要赔给对方2500,因为使用“三者商业险”,第二年保险上浮不只500,而且第三年也要考虑进去,那这时侯可以考虑只动用交强险的那部分,而另500元再协商解决。因为现在的商业险最高打折已超过传统的6折,有的保险公里甚至折扣还要大的多,所以说,不要动不动就想动用商业险,考虑到第二年的折扣,要慎重。

小编仅仅以几个具体的例子,希望能做到抛砖引玉。至于其他方面的数额,因为保险公司理赔一般都会要求先动用交强险,剩下的才能用商业险解决,这里面的复杂性要远远超出本文所论述的内容。总而言之,出险之后,不能简单地要求保险公司赔与不赔,而是本着自己损失最小的原则(从长远看),不要因为成功理赔了,但第二年保费“噌噌”涨的更多,而得不偿失;更要善于和对互协商,不要动不动就争得“脸红脖子粗”,理智的协商才能使双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