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3日0时许,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报警人史某某称自己在上溪镇月湖美食城附近被人抢劫,抢走了两只手机和项链。
接到报警后,上溪所立即启动两抢案件应急处置机制,值班所领导带队到现场处置了解具体案情,同时指令所有值班民警和辅警在发案地附近开展地毯式搜索。
距离报警人报案后仅十五分钟,上溪所民警就在月湖美食城周边一马路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见到荷枪实弹、气势汹汹的民警,刘某某却显得有点儿“懵”,根据刘某某的表情及反应,民警敏锐的捕捉到这个抢劫案件似乎没有这么简单。
为此,民警在现场对刘某某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刘某某解释说他与报警人是情侣关系,两人在一起已经谈了半年多的恋爱,大概三天前,两人结伴来到义乌准备寻找工作。
当晚,两人住在宾馆内,报警人史某某在房间内一直使用手机和其他男子视频聊天,作为男朋友的刘某某对女朋友这样的行为十分不乐意,于是拿过女子的两只手机,不允许其再用手机和其他男子视频。
为此两人发生争吵,刘某某吵架之后称需要出去散心,便离开了宾馆。而所谓抢走的项链,其实史某某的项链断裂,放在刘某某处准备第二天拿到金店进行修理。
获知该情况后,上溪所民警一边将嫌疑人刘某某传唤回所进行进一步调查,一边立即与报警人史某某进行核实。
见到“抢劫犯”被民警“抓”回了派出所,报警人史某某似乎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对民警说出了事情的实情。
原来,报警人史某某在刘某某出去散心后无法联系到他,便想到了打110求助民警帮忙把手机要回来的办法,却又担心是因为感情纠纷,民警可能无法马上帮助她将手机拿回,于是自作“聪明”的她,对110指挥中心编出了一套被抢走手机及项链的“抢劫”案件。
目前,报警人史某某因谎报案情被义乌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110是“人民的110”,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但是,当前一些非警务类求助、无效报警甚至骚扰增多,直接影响了公安110对重、急、难、险等警情的快速处置。
敲黑板!
公安部制定印发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中
明确规定了110报警服务台
接受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的范围
“110”只受理这七类事
1. 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