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人物李新新报道
6月28日上午,山西“高调出狱案”当事人程幼泽在阳泉第一监狱与代理律师朱孝顶及杨学林会面,现场签署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并按手印。律师朱孝顶告诉每日人物,明天起,将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申请书。
每日人物从律师朱孝顶处获得的拟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获悉,程幼泽主要向晋城市公安局提出三点赔偿请求:应赔偿扣押并变卖程幼泽所实际经营的两座煤矿共38万吨原煤所得的价款;赔偿变卖程幼泽的38万原煤明显低于市场价值2.28亿元(按照2009年11月、12月时原煤的市场价每吨600元计算所得)的相应赔偿金;赔偿38万吨原煤的市场价值2.28亿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自侵权行为发生时起算,至作出生效赔偿决定时止)。
高调出狱黑老大
因“高调出狱”再次获刑在“高调出狱”一事之前,程幼泽曾三次入狱。2016年5月23日,程幼泽从山西晋城监狱出狱。当天,一百多名身着黑衣的社会人员在监狱外墙列队欢迎程幼泽,并燃放鞭炮礼花,视频传至网上,引发关注。三天之后,晋城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程幼泽刑拘。
2017年7月13日,程幼泽等人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阳城县法院根据聚众扰乱社会罪判处程幼泽有期徒刑5年,并将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2018年4月13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朱孝顶告诉每日人物,程幼泽本人对因“高调出狱”而导致重新入狱的判决处罚及自90年代以来法院认定在自己身上的部分罪名感到“非常无奈”。对于此前有部门媒体及网民直呼程幼泽为晋城“黑老大”,朱孝顶表示,这个称呼加在他身上挺“冤枉”的。
程幼泽曾在监狱里对律师表示,想把外界夹在自己身上的“污名化”的东西打破,让大家看清真正的程幼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程幼泽说,“如果我能活着出狱,我以后就做一个维权人,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为这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做点贡献。”
国家赔偿申请曾遭拒绝
据此次程幼泽签署的《国家赔偿申请书》,2007年8月21日,程幼泽与联办泊村煤矿全体股东签署了《联办泊村煤矿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了元联办泊村煤矿全部股权,成为了联办泊村煤矿唯一股东。2008年12月6日,程幼泽与山西智搏煤业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程幼泽成为山西智搏煤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权人。
《国家赔偿申请书》称,2009年晋城市公安局“8·7查赌打黑专案组”查封并变卖程幼泽经营的两座六证俱全煤矿共38万吨原煤,但查封、变卖所得超过亿元的款项既未上缴国库也未向程幼泽返还,超过亿元的款项迄今去向不明。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25日,晋城市公安局拒绝受理程幼泽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认为程幼泽不具备对两座煤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6月1日,山西省公安厅作出《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山西省公安厅认为,根据山西省高院2012年作出的行政判决,山西智搏煤矿由程幼泽等人实施犯罪行为所控制。故程幼泽对其控制属于非法取得,不具备对该煤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原泊村煤矿因停产关闭,其煤矿的所有人及法定代表人均不是程幼泽,故程幼泽不具备对该煤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朱孝顶表示,此次《国家赔偿申请书》专门就晋城市公安局及山西省公安厅的答复进行了批驳,新增了约2000字的内容。
朱孝顶称,警方存在双重标准。晋城市公安局此前在“查赌打黑”行动中把程幼泽经营的两座煤矿涉当作涉案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并予以变卖,但在不予受理通知书中又称程幼泽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