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兰州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发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体情况和丰硕战果。
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丁瑞娟主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天泉发布了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秋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毓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蒲军,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玉宏分别就本部门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张天泉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工程、法治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排摸线索,重拳雷霆出击,深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20年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相比专项斗争开展前的2017年分别下降11.5%、57.9%,群众安全感达到95.4%,实现了从打击遏制、到深挖根治、再到长效常治的工作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坚持政治引领,高位谋划凝聚合力
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人民群众大力拥护、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迅速凝聚起强大工作合力。3年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0次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市级层面召开18次领导小组会议和85次工作推进会、专题调度会、案件会商会等,分析斗争形势,研究推进举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先后就扫黑除恶有关工作作出61次批示,多次实地调研、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分管领导认真履行直接责任,站位一线,靠前指挥,确保了专项斗争方向不走偏、行动不走样。
坚持科学统筹,完善机制规范推进
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要点,形成波次推进的工作态势。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形成分类管理、快速交办、限期办理、反馈答复、限期整改等20多项制度机制,确保专项斗争规范化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将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兰州建设目标考核,持续深入压实主体责任,成立4个市级督查组开展集中督导和机动式、点对点督查,自下而上开展“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不定期约谈后进,持续推进重点区县整改提升,推进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成效。在全省率先建立线索核查中心和办案基地,并覆盖到全市8个区县,形成了办案单位同步办案、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打击,强势推进惩除黑恶
根据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实际情况,适时采取异地用警、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会商,分析研判线索案件,统一办案思路。全市共受理和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0311条,占全省四分之一,到期线索全部办结,实现了“线索清仓”;全市累计打掉涉黑涉恶组织124个,占全省五分之一,各项战果位列全省第一;一审审结102件952人,到期案件全部清结。特别是我市承办的“2.12”特大网络“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公安部评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推动了全国在打击新领域、新业态黑社会犯罪法律进程,实现了互联网黑社会犯罪定性审判的突破。
坚持深挖细查,挖伞打财同步推进
以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为牵引,在“挖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实现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质效最优化。专项斗争中,全市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143件,处理313人;移送司法45人,实现了“伞网清除”。坚持打财断血与案件办理同步推进,建立公安、税务、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查控平台,建立快速查控机制,累计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29.45亿元,占全省五分之二,实现了“黑财清底”,有效斩断了黑恶势力滋生利益链条。
坚持固本强基,自身免疫持续增强
建立由16个部门参加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后备人员联审机制,清理有问题村干部322名,构筑起了抵御黑恶侵蚀的坚强堡垒。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逐案分析黑恶滋生原因,查找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发出“三书一函”289份,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有力提升了行业领域治理水平。梳理出群众反应强烈的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电信诈骗、欺行霸市等方面30个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攻坚整治,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制度机制145项,推动行业前端监管到位、黑恶乱象整治到位、预警处置机制到位,实现了“行业清源”,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兰州市纪委监委
问:兰州市在深挖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方面有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明显成效?
答: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职责职能,强化政治担当,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143起、处理313人。县级干部14人。综合指标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
突出政治引领,统一组织推进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惩腐打伞”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连续3年将“惩腐打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谋划推进。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分析研究,适时调度阶段性工作重点,组织领导开展线索“清零”、案件“过筛”、行业乱象整治“挖伞”、“以案促建”行动,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重点查处了赵祥霞、候俊健、达文虎、屠珠明、李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形成有力震慑,社会反响强烈。
实行分片包抓,逐案跟进“挖伞”
对打掉的黑恶案件实行领导班子包案,组织监督检查部门分片跟进、提前介入审核,逐案深挖细查“腐伞渎”问题。组织力量,逐案评查“过筛”,严密审查把关。对重点疑难案件协调邀请政法机关业务骨干介入共同审查。经“过筛”评查新发现问题立案12件、处理32人。全覆盖跟进黑恶案件深挖 “腐伞渎”问题42件。特别对社会反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集中循线深挖,做到不清仓、不罢休。如我们成立“4.16”专案组及时跟进公安机关“3.05”专案深挖“关系网”“保护伞”,先后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23名,成果不断扩大。
重点监督治理,促进长效常治
注重从源头解决问题,对暴露出的普遍乱象,及时跟进监督问效,聚焦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市场流通、娱乐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组织派驻机构、监督检查部门同跟进、同督导,对发现问题督促按期整改。全市先后下发提醒函、线索案件督办通知及各类纪律、法律文书209份,督促解决问题400余个,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促进长效常治。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2名县级干部主动交代问题, 2名其他人员主动投案。全市累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批次23起58人,持续警示震慑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纪守规。
“惩腐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重要方面,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通过3年持续不断努力,严肃查处了一批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追究了一批失职失责的人和事,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受震撼、教育和洗礼,深刻感受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扫黑除恶及“惩腐打伞”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走得更深更实
把“惩腐打伞”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持续释放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通过坚决清除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
着眼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挖了一批市场流通、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乱点乱象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明显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
兰州市委组织部
问:全市组织系统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建设薄弱环节整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组织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建设薄弱环节专项整治,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制定《全市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市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市、县组织部长和分管副部长、业务科室负责人把23个问题较多的县乡、打掉黑恶势力和“村霸”的重点村作为联系点,定期督导指导、开展调研走访,督促基层党组织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为抓手,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在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等领域,累计排摸确定44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支部一策”制定整顿方案,严格落实“四个一”包抓措施,采取调度推进、明查暗访、通报提醒等方式,全面推动整顿提升。2020年,将42个党员干部失职纵容黑恶问题滋生的行业监管部门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切实把行业监管部门基层党组织打造成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战斗堡垒。按照“四查一评”程序,扎实开展整顿成效测评验收,对验收未通过的软弱涣散党组织坚持“回炉”整顿,问题不解决不脱钩、整顿不彻底不脱钩。
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同时,扎实推进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定印发《兰州市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办法(试行)》,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乡镇(街道)初审、县级部门联审制度。紧扣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选标准和资格条件,列出12项“负面清单”,经过乡镇(街道)中心站所初审、16个县级部门联审,对16720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后备人员任职资格逐人“过筛子”,清理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不符合条件人员322名。2020年,对全市6376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逐人逐项审核,共查出不符合条件人员123人。
同时,积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制定《村干部值班制度》《村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村级干部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村级干部后备队伍管理制度》“四项制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规程、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指导工作方案、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问:兰州市两级法院在专项斗争中,向兰州市人民提交了一份怎样的答卷?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坚守法治轨道,创新工作方法,紧扣目标要求,依法履责履职,高位推进,持续用力,协同联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决定性成效。
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兰州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狠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审判工作,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伞霸案102件952人,其中涉黑案15件348人,涉恶案61件468人,391名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重刑率达40.86%。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 “2﹒12”特大“套路贷”涉黑系列案,石斌、姚海宁、段爱民、彭亮、魏道虎等省级挂牌督办涉黑恶案件及8件“村霸”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斩断涉足金融、网络等新兴行业、插手基层政权损害党的执政基础、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黄赌毒等攫取暴利,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黑手,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两级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一审审结12件涉“伞”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清除公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多措并举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兰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有效摧毁其再犯能力。截至2020年底,生效判决对8名黑恶犯罪分子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判处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总数达6500余万元。同时,两级法院充分利用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通过开展专项执行攻坚行动,有效运用网络查控、网络划扣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到位率 。
依法办案确保案件审判执行质量
兰州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依法办案,遵守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截至 2020年底,两级法院在一审审结的以黑恶起诉的案件中,有3.3% 未认定涉黑恶犯罪,切实保障了审判质量。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严惩和宽严相济并重,积极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严格按照“三项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区分黑恶犯罪分子地位、作用,坚持罪责刑相适应。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兰州两级法院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时总结梳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短板和行业监管漏洞。截至 2020年底,兰州两级法院就审结的黑恶伞案件发送司法建议72条,收到回函69条,反馈率95.83 %。同时,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通过媒体报道、裁判文书上网等多种途径,将涉黑恶案件的审判过程展现于公众视野之下,并适时通报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透明的审判有力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不断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问: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要从哪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工作及成效有以下四个方面:
突出政治站位,注重督导落实
自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组织基础,务实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了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两级院均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了月报告、月分析制度,共召开218次党组会和120次检察委员会,专题部署专项斗争重大工作和研究解决专项斗争重大问题;市院组织召开动员会1次、协调调度会4次、专项斗争推进会5次、案件办理推进会6次,推动专项斗争在全市检察机关高效开展。召开174次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建立了党组及主要领导组织推动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市院领导逐案督导基层院涉黑涉恶案件80余件次,包抓督办重点案件66件,跟庭指导涉黑案件16件。主要领导全面践行“三个亲历”,直接办理黑恶案件37件328人,市院和9个区县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实现了亲自办案全覆盖,市院检察长办理了石斌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分管副检察长办理了“2·12特大套路贷案”,很好发挥了领导干部身先士卒和模范带头作用。
聚焦捕诉职能,强化刑事打击
检察机关围绕批捕起诉核心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击黑恶犯罪成效显著。牵头制定了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办法》《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办案协作办法》等制度机制,制定了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三级审查”工作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快捕快诉工作意见》《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包院督办工作方案》等制度机制,夯实了案件办理制度基础。三年来,邀请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联席会议182次、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公诉案件76次,高效解决了办案中存在的认识分歧等问题。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43件(次),逐案提出具体详实的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减少了案件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退查次数,有效提高了办案质效。受理提请批准逮捕黑恶案件161件582人,依法批准逮捕522人,不批准逮捕6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7件997人,已按“六清”要求全部办结。按照高检院“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要求和省检察院“五个定位”及“十个必须”要求,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16件352人,以恶势力集团犯罪起诉19件212人,以恶势力犯罪起诉45件260人,以“村霸”犯罪起诉6件24人,以普通刑事犯罪起诉20件125人,做到了“不拔高、不凑数”,有效分化瓦解了黑恶犯罪组织,铲除了一批长期隐藏人民群众中的黑恶毒瘤。在提前介入和批准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将“打财断血”作为办案工作重中之重,制发3份打财断血检察建议,提出黑恶财产处置建议73份,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受案初期及时准确对涉案财产进行审查核实,防止遗漏;在起诉时逐案提出财产处置建议;对已生效判决的财产刑和财产处置加强检察监督,在黑恶罪犯减刑等工作中严格把关。
坚持深挖彻查,扩大斗争成果
三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的同时,坚持“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监督核查管理办法》,办理B类督办线索5件, C类转办线索16件,12337全国举报平台线索13件,省扫黑办转办线索45件,市扫黑办转办线索78件,自行排查受理线索60件,均100%办结,并100%向举报人作了答复。所有办结线索,均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了核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根据线索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黑恶犯罪3件5人。审查水污染防治、土壤管控与修复等生态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96件,立案4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8件,起诉生态环资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严厉打击兰州市河湖流域“四乱”问题。
深化综合治理,推动行业清源
专项斗争之初,市院就制定了《兰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领域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从目标任务、焦点重点、程序措施等方面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的举措目的,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等职能提升全市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质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梳理发现行业领域社会综合治理中存在漏洞问题,逐案或归类制发检察建议70份,收到整改回复70份,有力促进和巩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成效。特别是在2020年11月,市院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相关问题线索串联分析,针对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分别向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10家单位制发“十大检察建议”,并集中公开送达,深入推进“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行业清源”工作。上述70份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包括乡村治理、文化娱乐、电信网络、金融信贷、自然资源、教育卫生、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等领域存在社会治安、“黄赌毒”、欺行霸市、假冒伪劣、监管漏洞等突出问题。这些检察建议的制发,有效督促整改了各行业领域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兰州市公安局
问:公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是如何发挥主力军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全市社会治安带来那些变化?下一步公安机关如何常态化开展。
答: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总书记“扫黑除恶,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的嘱托,守好“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底线,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始终将斗争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战略定力,“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战意志”,打掉涉黑涉恶团伙及村霸124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6个、恶势力团伙59个、村霸2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11名,超过前10年抓获总数;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64起,是前3年总数的5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9.68亿元,占全省的50%。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6591条,办结6561条,办结率为99.5%,兰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考评全省第一,总体战果占全省的五分之一以上,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市局成功侦办了全国扫黑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2·12特大网络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5·17、3·1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5·13、6·26、5·06、12·05、4·20、9·30、3·05等一批重大复杂涉黑案件,在取得优异战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固化工作经验,《兰州公安“十个强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做法被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推广,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了兰州经验。
最高站位抓推进
三年来,两届市局党委班子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全局龙头警务和“一把手”工程,以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局党委24次专题研究,13次专项推进,两任主要领导160余次批示要求,形成“市局统领指挥、警种牵头推动,条块合力攻坚”的上下一盘棋斗争格局。
最强举措抓落实
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狠抓“专案攻坚”“线索核查”“协同整治”三项重点,梯次部署、压茬推进“亮剑”“挖掘”“清扫”三大行动,建强专业队伍,建成“有作战氛围的扫黑办”“扫黑除恶办案基地”“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三大支撑,每一项部署都因情施策、每一个行动都是因时而为、形成了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势。
最严要求抓督导
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种部门职责清单》,健全“涉黑案件市级攻坚、涉恶案件属地管辖、重点案件提级侦办”工作机制,多警种联动、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成战、攻坚战。市局创新“三督一察”机制,部署开展扫黑除恶政治巡察,由党委成员分片督导,督察支队专项督导,扫黑办跟案督导,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仗、攻坚仗、总体仗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
最大决心除“伞网”
三年来,始终把“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做到扫黑除恶与深挖腐败、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共向省纪委监委、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移送涉“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488条,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失职、渎职、不作为违纪问题68案102人。
最深层次清“黑财”
公安机关主动牵头,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等12个部门制定运行《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快速核查协作机制》,推动“打财断血”更及时、更高效、更彻底。查扣涉案资产29亿余元,占全省的50%。对打掉的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开展“回头看”,着力推动深度“打财”。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新查扣涉案资产约9000万元。
最实举措抓整治
三年来,始终紧盯基层政权建设、共查处涉及基层“两委”组织成员的涉黑涉恶案件9起,其中涉及村两委成员的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3个、村霸4个。坚持打击治理相结合,配合组织民政部门对1015个社区和建制村党支部成员,1171个社区和建制村委员会成员开展联审。2020年11月,新一轮换届开始后,落实全市换届工作方案,坚持“定责任、定标准、定方式、定要求”,已联审5363人次,审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123人,其中受过刑事处罚的12人。
最大限度抓治理
紧盯行业乱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中,及时发现行业乱象及监管漏洞,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着力推进行业清源,共向市县两级文旅、金融、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单位发送《公安提示函》82份,收到整改回复函82份,从源头上推动了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经过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打击,在社会面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办案质效全面提升、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基层政权持续巩固、营商环境全面改善、服务大局持续深化。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在连续5年下降的基础上,2020年又分别下降3.7%、14.1%,降幅比全国高出1.9个、3.7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净化,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可以说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大力度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最大限度的解决了社会治理中的一大批“顽瘴痼疾”,彰显了党的执政能力,体现了法制权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到日常生活来看,老百姓逛商场、挤公交不怕小偷小摸了;上白班、加夜班不怕家中被盗了;穿小道、走夜路不怕被拦路抢劫了;做生意、搞建设、消费娱乐不怕被敲诈勒索了。全国扫黑办2020年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我市扫黑除恶的满意度为95.17%,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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