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
1. 定义
俗称的”偷渡”,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不从口岸通行、不经过边防检查,或未经出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2.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偷渡,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
1. 定义
俗称的“组织偷渡”,即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
2.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打击偷渡的违法犯罪行为,既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也是为了筑牢疫情防线,需要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如果您发现偷渡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