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日常]内幕大全:物证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什么

阅读:

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鉴定意见

众所周知,“鉴定意见”实际


鉴定意见的作用

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具有证据作用,但此证据同与其他证据一样,需经过质证被法庭采信后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在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意见为侦查破案指明方向,是拘留、逮捕的证据之一。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经过质证,被法庭查证可以作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依据。在民事及行政诉讼中,司法鉴定意见是重要的定案证据事实。通过庭审质证,包括鉴定人出庭对鉴定意见作出解释,以帮助法官在比较各种相关证据基础上确认其证明力的大小,决定是否采信鉴定人的意见作为判决的证据之一。


鉴定意见受哪些因素影响

受到鉴定人自身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办案经验丰富与否等限制,受获得检材的时间、检材状况、比对样本状况以及外界诸多因素的影响,形成的鉴定结果会存在着误差和差别,在文书鉴定中常常出现对同一个问题存在多个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的情况,一个问题有多个鉴定结论,等于没有结论,也让人无所适从,影响文书鉴定的公信力。

“结论”一词有强烈的终局性和排他性,因此把鉴定人的判断作为具有终局性和排他性的“结论”,是不妥当的。


鉴定意见的特点

鉴定意见的特点:鉴定意见是我国三大诉讼法确定的一种独立证据,是一种特殊的证据形式,具有不同于其他证据的鲜明特点。1、主体的选择性,作为鉴定意见主体的鉴定人是由司法机关或诉讼当事人选择的具有专门知识能解决案件中专门技术问题的人,才能担任鉴定人。2、对象的专门性,鉴定意见是针对诉讼案件中的专门问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分析、鉴别而做出的结论性意见。因而必须依靠掌握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通过鉴定解决。3、范围的特定性,鉴定人必须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作出解答,而不能对法律问题作出回答,4、结果的确定性,鉴定意见必须是确定性意见,不能摸棱两可。5、方法的科学性,对案件中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并提出正确的意见,不仅要求鉴定人具有系统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而且需要借助于先进仪器设备,科学的程序和方法。



鉴定意见的诉讼价值

鉴定意见的诉讼价值:1、鉴定意见可以帮助司法人员认识案件中的专门问题,推动诉讼进行。2、鉴定意见是一种独立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鉴定意见对解决专门性问题是其他证据无法相比的。3、鉴定意见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使某些证据发生证明作用。物证、书证可能是很好的证据,但只有通过鉴定意见肯定其与案件的客观联系,才能发挥物证、书证对案件的证明作用。4、鉴定意见可以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