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称《规则》)。根据《规则》,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依法排除相关证据并提出纠正意见。
据介绍,修订后的《规则》总结吸收各项改革经验,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检察枧关内设机构改革、监检衔接、捕诉一体等改革成果予以固化。
南都记者关注到,修订后的《规则》共17章684条,相比2012年《规则》减少了24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介绍,减少的条文主要是由于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的侦查职权作出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范围限缩,对侦查部分条文作了适当精简。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针对实践中发生的“非法取证”行为,修订后的《规则》明确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防止刑讯逼供和冤错案件。
同时,还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完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依法排除相关证据并提出纠正意见。
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