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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干货资讯:刑事案件出示证据顺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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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自行决定调取。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及身份关系的;

(3)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赋予当事人有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往往遇到很多障碍。首先,法院审查当事人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以职权调查取证。证据规则中对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规定模糊,对于不是明显符合条件的,多采取推脱的态度。而申请一旦被法院裁定不准,当事人又没有其它救济途径。其次,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不允许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去调查取证,多选择给申请方开调查令的方式。但目前调查令只能诉讼代理律师才能持有,当事人没有权利获得调查令,即使持有调查令,有关部门也不会配合取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一)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需要质证么?

不需要。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无需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依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的证据是可以质证的。但是如果是法院依职权自行调取的证据,基于法院中立的裁判地位,当事人就不能在庭审中对其进行质证了。虽然当事人可以质疑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意见,但是不能同法院在法庭上就这些问题进行辩驳。如果法院在听取当事人意见以后,的确发现证据本身或者收集证据的方法存在问题,就应当自行撤回该证据。


依职权调查证据的情形 :

——淮阴区人民法院渔沟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被告陈某在签署保证书后,仍拒不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企图颠倒是非蒙混过关。后经调查取证查明案情,淮阴区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陈某虚假陈述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惩罚决定。

2019年2月份,原告郑某经媒人介绍与被告陈某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后双方举行订婚仪式,郑某母亲给付陈某父母彩礼88000元,在结婚前一个月,郑某又给付陈某彩礼28000元,其他花销亦有购买金银首饰、衣物等。2019年10月上旬,就在郑某聘请婚庆公司筹办结婚之时,陈某告知郑某要求解除婚约。对于郑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陈某及其父母也予以否认。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银行调取了三被告的银行流水明细。银行流水明细显示陈某宝(被告陈某的父亲,亦是本案被告之一)银行账户内于5月1日(此时间为双方陈述的订婚日)存入现金88000元,马某(被告陈某的母亲)银行账户内于9月30日(此时间为原告陈述的第二次给付彩礼时间)存入现金27000元。

经庭审质证,被告陈某对原告给付彩礼的事实,仍然予以否认,并称88000元系其亲属陈某义归还的借款,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庭通知其亲属陈某义出庭作证。陈某义陈述近两三年中,因生意资金周转,曾从被告陈某手中借过三次钱,共计50000元,后已经分两次将钱归还陈某,双方之间再无其他经济往来。在法庭多次向被告陈某告知需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的情况下,针对陈某义的证言,被告陈某仍对原告给付彩礼的事实予以否认。

在休庭期间,承办法官与陈某进行了严肃谈话,再次向其告知虚假陈述将导致的后果,陈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在庭审过程中虚假陈述,并最终向法庭陈述了案件事实。本案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在被告陈某最终承认彩礼往来事实后,颜从年法官主持双方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被告最终返还原告彩礼88000元(已兑现)。但是,陈某亦因自己的虚假陈述付出了2000元罚款的代价。


(二)如何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调查?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想要跟法院申请财产调查的时候,最好是能够按照相应的规定去申请,如果不按照规定申请对自己来说也非常的不利,就要承担证据不足带来的败诉风险。



法律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 :  质证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审判人员对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后,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审判人员对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情形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五种: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需要鉴定、勘验的;


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