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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看法头条: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质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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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黄云、杨子琛 文章转自: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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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质证在刑事案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能否取得良好辩护效果的关键之一,但关于质证的方式方法和围绕不同证据的具体实操太过广泛,无法在较小的篇幅内进行完全列举,因此本文暂不展开讨论。云辩护仅从质证的总体思路、实务经验为切入点,结合以往的办案经验予以阐释,希望读者能从文中受益。

一、质证总体思路

首先,质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据的准确认证,从而进一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帮助法官进行案件判断。作为刑辩律师,我们首先要找好自己的定位,通过对证据认真细致的审查、甄别,从而达到能够影响法官、接受我们的辩护观点的目标。


1. 注重有效质证

明确了质证的目的,就应当明白,刑辩律师的工作并不意味着我们应一味站在法官和检察官们的对立面上,以一种器宇轩昂,甚至咄咄逼人的态度展现自己对于案件证据的想法。也许此类方法所展现的气势能够让旁观者留下,一名辩护律师在庭上占据上风的观感,并赢得被告人家属的认可,得到“庭上效果”的满分。


但这样往往适得其反,笔者曾亲身经历过一例涉黑案件,案件主犯的辩护律师在庭上对一些不重要的证据大做文章,甚至对庭审流程和法官的专业程度都多次表达了不满,惹得法官一肚子闷火,最后这名主犯也“遗憾”在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幅度内被判处最高格刑罚。


所以辩护律师应当在最有限的时间内,针对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让法官明晰案件证据与事实,达到有效质证的效果。


2.质证的储备

一次优秀的质证不仅是对证据链的认真盘查、甄别,也不仅是在庭上的高效临场应对与准确表达,更重要的是扎实的基本功与清晰的逻辑串联。


就连刚入行的青年律师都知道,质证应当对每一份证据,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三性”方面进行审查。但质证应当围绕“三性”却不止于“三性”。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焦鹏律师就提出了证据分析的“五维分析法”,分别为:证据本身、证据间关系、证据与待证事实、证明标准、证明体系。以一种更全面、更新颖的思路展开质证工作。


同时刑辩律师还需熟知证据分析工具:公众逻辑、证据规则、证据结论……面对不同的证据种类和不同类型的案件还需了解不同案件的着眼点、关键点,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及时充实涉及的专业知识。例如:在云辩护团队承办的一例开设网络赌场案件中,就着重对于基于电子数据的犯罪流水进行了质证,最终取得了良好效果;又如:在面对区块链案件中,就应抓住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以及“不可篡改”的特征。


这就要求刑辩律师在不同案件中保持积极学习的心态,有良好的知识储备,扎实的基本功,才能将案件关键点以清晰的方式阐释出来。刑事证据质证提纲(图表实用版)——中银正道


3.质证的工作准备

优秀的刑辩律师面对质证会准备多少份材料呢?答案是:三份或更多。

(1)一份详细的质证意见,不放过每个证据细节,在质证意见中对每份案件都有详细的分析。

(2)一份质证提纲,将自己的质证思路和核心要点进行阐释,在庭前会议或质证开始阶段表达自己的质证思路。

(3)一份对关键证据的质证内容,能够聚焦案件关键点,帮助自己在庭上提及关键证据时能高效地进行回应和反馈。

(4)随时做好记录,质证过程可能是碎片化的,即控方出示证据的方式与律师庭前准备的质证提纲不对应,或是因为一个证据的质证需要对另一份证据一同质证,又或是其他辩护人在庭上抛出了新的思路,面对种种不确定情况,应当随时补充、修正、精确表达自己的质证意见。


与此同时,质证工作往往需要多方的协助,通过会见沟通当事人或其家属,一方面了解案卷中证据细节真实情况,达到有效辩护的作用,另一方面依法指导当事人配合质证,从而在庭上质证时形成合力。


二、质证方式与实操

1. 质证表达规范,语言简明扼要

表达不规范是庭审中的大忌,很多青年律师都会犯“不敢说、不会说、胡乱说”的问题,这就需要青年律师在日常工作积累中研究,熟练掌握类型证据常见的审查要点、类型案件证据体系常见问题。例如:物品的提取、扣押


同时如果律师发言让人摸不清头脑,甚至需要让法官边听边揣摩律师所要表达的观点,将给法官带来不好的感观和印象。建议对于控方出示的证据,尽可能在证据的“三性”上发表意见,同时可以结合之前控方已出示的相关联证据,更有利于达到说服法官的目的。若其他律师已经针对上述证据提出过类似观点,就无需发表重复意见,言简意赅。


同时为锻炼庭审表达,可以尝试与控方角色互换推演,采用换位思考、逆向思维的方法,完善质证提纲。这样可以了解控方有可能从什么角度对律师所提质证意见进行答辩,确保质证意见不会被公诉人轻易驳倒,从而获得质证效果。另一方面可以了解控方可能采用的举证顺序、证据排列组合证明体系,提前做足准备,保证在法庭上语言的高效准确。


2. 注重庭前会议、质证方案

庭前会议是保障质证工作的关键一环,因举证顺序的方式方法有非常多种,如按卷宗、按罪名、按被告人顺序、按时间顺序、按事件顺序等。了解合议庭对举证质证环节的安排,争取让法官提前了解律师需要重点发表意见的点及预计需要的时间,并虚心听取法官对律师在质证环节及辩护环节意见发表方式的建议和意见,对庭审活动有益而无害。辩护律师一定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控方在庭前会议中沟通举证顺序,了解控方举证体系和举证方式。


了解了质证环节的安排后,可以根据控方出示的不同证据,或分点或打包进行质证,在部分证据需要结合另一份证据一同展开时,提前做好标记和准备,形成详尽的质证方案。



3. 学会与法官“沟通”

回归到质证的核心,完成一场好的庭审质证,需了解法官对待质证的理解和态度,才能更好地让法官倾听辩护律师的想法。很多律师都面临一个问题“质证常常被法官打断怎么办?”作为法官,当然希望高效顺利结束庭审,希望质证意见能简则简,相同观点只讲一次。但作为辩护律师往往需要更多时间表达意见。


面对这点“冲突”,辩护律师需要尽可能知悉法官对于案件的了解情况与争议焦点的认定,尽可能将关键争议在庭前会议上予以确认,这样能在庭审中争取到更多时间对于案件关键证据、关键事实进行质证、阐释。另一方面最好能帮助法官解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方案,提前预设法官对于案件关键问题的看法如何,会产生怎样的疑问,顺着法官的视角与思路阐释问题,展开质证,会比直接提出反对性意见更易让人接受。


同时,在案件待证事实所依证据不充分时,律师还可以建议法官要求控方进一步出示什么样的证据,以达到什么样的证明程度,才能达到控方指控事实的证明标准,同时提出对于相应证据的质证想法,成为法官办案时一个可靠的“伙伴”,而不是一个只会争论不休的对抗面。



三、其他经验

1. 顺势而为或别出心裁

上述观点笔者大多数表达了顺应法官、检察官思路的做法,以达到有效沟通的目的。但这样并不意味着辩护律师在关键问题上也不去据理力争,辩护律师应一方面做到在质证工作过程中保持高效、简洁,提高庭审效率,另一方面应当在案件核心要点上准确输出,例如发现定罪量刑关键证据存在问题、定罪的证据体系存在矛盾,进行精准打击,达到有效辩护的作用。如果每个证据都进行详细阐述、质证,反而会使得关键证据的争议被淡化。


同时,在具备一定案件经验之后,可以尝试跳出检方的质证框架,对案件设立一套属于自己的质证思路,推陈出新,站在另一维度上重新向法官、检察官们介绍案件事实,达到质证的目的。


2. 多与法官助理沟通

法官助理也是刑事辩护中关键的一部分,往往法官因时间、经历或其他原因,无法多次、全貌地了解案卷情况,这时法官助理就起到了关键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可以将有问题的证据传达给法官助理,提前让法官有所注意,也可以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情况,关注焦点如何;另一方面可以就质证的方案与时间提前沟通,不至于出现庭上被突如其来打断的情形。


3. 表达常见错误与推荐

常见表达错误如下图所示(图片摘录自无讼app)

推荐使用结语

庭审质证,是辩护人刑事技能的重要考验,也是控辩交锋的关键焦点。一方面要做到准备充分,将核心争议了然于胸,同时也要以不变应万变,面对突发情况依旧沉稳不乱,甚至灵活应对、随机应变。最终能以一个专业的形象将质证的想法有效传达到法官处,帮助他实现对案件的判断。诚然,质证并无绝对的方式方法可言,以上仅为云辩护根据自身办案经验进行的部分总结,希望本文能对读者有一定帮助和启示,在未来的刑事质证工作中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