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律出版社
全方位质证:思路指引与办案技巧
赖建东律师|全新作品
质证在诉讼环节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辩律师除了需要总结证据的审查质证规则,还需要探索证据审查背后的理论基础,如此才能形成更加有说服力的质证思路和观点。赖建东律师的新作《全方位质证:思路指引与办案技巧》,通过九个专章的内容,围绕刑事质证的原理和思路,从法定证据种类出发,梳理各种类型证据的特点,结合实务案例,展示在庭审过程中对不同种类证据进行审查质证的方法和技术,具体分析每一种证据审查质证的基础理论、内在逻辑、办案思路和技巧要点。在总结刑辩实战经验的同时,为一线法律实务从业者提供全流程的思路指引,分享全方位的质证技巧。
刑事辩护是律师行业中非常传统的法律服务,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有辩护服务的需求和空间,“控、辩、审”三方参与的刑事诉讼制度也暗含了刑辩服务的需求,由此衍生出了刑事辩护这一行业。要熟悉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辩护流程,并不困难。但是,积累丰富的辩护经验、精湛的辩护技能、对刑事辩护的独到见解,以及看懂中国刑事法治,其实并不容易。通过刑事辩护促进刑事法治的进步,更绝非易事。一名专业刑辩律师的成长之路是漫长的。可以说,刑事辩护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艰辛曲折的。
刑事辩护是一门学问,是需要专业刑辩律师来从事的学问。作为一门学问,理论上刑事辩护应当有自己的概念体系、理论体系、思想体系和逻辑体系,而“超出个案”是构建这个体系的可行路径,即将个案办案过程进行深度解析,并进行理论化提升。
笔者愚见,刑事辩护专业学问的体系化,不仅需要有丰富的案例实践,还需要刑辩律师以辩方视角、基于辩护经验,对刑事辩护进行深度的理论思考,总结辩护经验、技巧和策略,并予以理论化改造。
例如,以刑事案件办理的流程为切入点,从刑事案件的委托洽谈、会见、阅卷、质证、庭审发问、庭审质证、庭审辩护、二审辩护到刑辩律师的执业风险等,详细总结全流程的辩护指引,这是刑事辩护这一学问的基本框架体系。笔者在2020年出版的《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与办案技巧》一书,即是从这个角度总结了些许思考。
除此之外,还需要对法定的各证据如何质证的原理和方法,对常见罪名的辩护要点、刑事辩护的痛点和难点等,进行分析、总结,予以理论化提升,并提出有一定建设性的见解,这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刑事辩护这门学问的内容。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影响法律事实认定、直接关乎诉讼结果的都是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控辩双方争辩的核心内容往往也围绕着证据材料的审查质证进行。
从证据理论的角度分析,刑事证据可以有很多种分类。按照不同的逻辑、维度和标准,可以进行各种不同的分类,如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本证和反证等。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当前《刑事诉讼法》对证据作出了八种区分:
几乎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有这八种证据种类。但学者们对证据的分类向来持有大量不同观点,世界各国法律对证据的分类也有较大差异。同样,对于某一份证据应当归入哪一证据种类,也往往存在较大争议。各种观点的争鸣对理论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是有积极意义的。
虽然对证据的审查都是围绕着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等特性展开的,但是每一种证据的特点都不同,每一种证据的审查质证要点亦有所不同。对司法工作者而言,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进行总结、研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实践意义。
在当前侦控方主导收集证据的司法制度下,基于辩护有效性的考虑,辩护律师非常有必要对八种证据种类的特点和八种证据种类分别该如何进行审查质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如何总结各种证据的特点、审查质证的原理和要点?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前司法实践中,各级权力机关对证据审查的要求和细则,印发了繁杂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除了《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解释》)之外,还有各个效力等级的证据审查相关司法解释。
尽管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繁杂,但万变不离其宗,关于刑事证据审查的司法解释都是围绕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学理论展开的。这些司法解释都是对证据审查、采信规则的解析、细化或者补充。要说服裁判者,仅有证据规则的法条分析显然不够,还需要有证据的相关理论支撑。刑事辩护是否有效,终究还取决于法律人之间的理论较量和碰撞。刑辩律师除了需要总结证据的审查质证规则,还需要探索证据审查背后的理论基础,如此才能形成更有说服力的质证思路和观点。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从法定证据种类出发,分别梳理、总结各种类型证据的特点,研究每一种证据审查质证的基础理论、逻辑、思路和要点。总体而言,该研究对控辩双方的工作开展有较大益处,也能间接地助益裁判者审查证据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准确适用证据标准、查清案件事实、正确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