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SSF(2022)001-WJJ00004 翁金基律师 原创首发】
在接受咨询、办理案件过程中,朋友们经常问我:“翁律师,根据您的经验,我这个案件下一步会怎么样啊?法院会怎么处理啊?”
想对案件的进展有个预判,实乃人之常情。我将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简要流程附图如上,其中涉及的专用词汇各自有其严格的法定含义,为了方便,我在这里对其通俗解释如下(偏差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谅解):
确定管辖法院:即确定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确定被告:即确定要向法院告谁。
确定诉讼请求:确定原告通过诉讼想要得到什么。
诉前保全:在起诉之前依法申请法院保护证据、财产等,防止形成既成事实。
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证据等。
调解:在法庭或其他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协商解决争议。
不予受理:法院认为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而不予立案,可以上诉。
立案:法院正式受理原告起诉的案件。
驳回起诉:立案后法院发现不应受理该案件,可以上诉。
诉中保全:在立案之后依法申请法院保护证据、财产等,主要为了防止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先予执行:特殊情形下,法院在案件最终结果出来之前暂时让原告先拿到钱,以解决原告的燃眉之急。
管辖权异议:被告要求将案件转到其他法院审理。
回避:排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为因素。
和解: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法庭不参与。
撤诉:原告不告了。
上诉:不服一审法院裁判,要求上级法院审理解决。
发回重审:上级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事实没查清楚、或者程序严重违法,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改判、撤销、变更一审裁判:上级法院在纠正一审法院错误的基础上,作出二审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判:一审裁判结果正确,被二审法院维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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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金基律师正式执业十五年,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百件,案件总金额达数十亿元,为数十家各类公司、企业、个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擅长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票据法律事务、经济纠纷处理、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其专业度和责任心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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