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公众号:国晖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的刑事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各方面的疑难杂症。
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势必会产生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所谓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个层次:主要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那么,当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属于责任时,需要赔偿吗?若需要,其赔偿标准是什么?可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赔偿:
▲平等主体之间的无责任赔偿标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按照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若是一方无责的,则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承担赔偿责任,自身本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若是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无责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无责任赔偿标准
相对于机动车而言,非机动车与行人属于弱势一方,我国法律都会适当的保护弱势一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机动车无责,是需要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无责任限额范围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自身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欢迎关注公众号 国晖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涉及您亲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犯罪将是一辈子的事情,刑辩律师介入,可以帮助申请取保候审、进行无罪辩护、减轻处罚辩护、缓刑辩护,尽早亲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