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警方破获一起惊天奇案。
某小区不断发生外卖被偷事件,通过视频监控,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
偷外卖的是位知名大学的本科生周某,住在一间合租房内,正准备复习考研。
他家中有兄妹四个,由于家庭困难,为保证他上大学、考研究生,家中其他兄妹3人都辍学了。
寒门贵子,名校大学生,偷吃外卖,刑事拘留,周某很自然成为被唾弃、被谴责的对象。
根据新闻里描述,偷窃的只有十几份外卖,价格正常也不过几百元,一般人都不会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各省盗窃罪的立案金额也都在1000元以上,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在2000或3000元才够刑事立案。本案为什么能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面除了数额较大这一标准,还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一旦符合这些情形,则理论上没有金额限制,直接构成犯罪。其中多次盗窃的认定为“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本案里被告在一两个月内偷了十几次,自然符合多次盗窃的标准,因此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从而被刑事拘留。
1、大学生开除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即: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便可能被学校开除。
2、公务员开除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四条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
3、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法院判定有罪后,就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即所谓的案底。一旦留下案底,对本人和子女都有很大影响。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不能从事以下职业: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6、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十二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7、司法鉴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
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8、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修正)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9、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10、外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1、村委会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12、拍卖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十五条
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13、破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犯罪记录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
1.子女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直系亲属从法律上来讲,包括父母、祖父母以及子女,加上配偶,这四类群体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考生的“仕途”。还有旁系亲属,例如叔叔、舅舅、兄弟姐妹等,例如有报考人民警察的一位考生就很冤枉,因叔叔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被判处无期徒刑正在服刑,导致自己的政审不合格。还有一位浙江的女同学,在报考人民警察过程中,因为母亲因经济犯罪被立案侦查,虽说还没有最终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但也因此政审不合格!
2.子女报考公务员的,视各地情况不一,在政审方面可能会受到不公平对待。
《公务员法》也只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因此,父母犯罪子女报考公务员从法律上说是没有也不应当有影响的。
但在现实中,父母或家庭成员犯罪,社会对并无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员是有偏见的,在考公务员时可能会有影响,一般情况主要是在政审方面可能会受到不公平对待。
3.子女报名入伍当兵的,对家庭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底的,子女在政审时会无法通过。
依据《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具体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
4.子女在报考军事学校时,严格的政审可能会无法通过。
各地在执行政审政策时有很大差别,如果真的有疑问,最好还是咨询报考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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