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二审程序作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一环,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能。二审开庭能够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防止沦为一审终审,并避免书面审理的弊端。
第一、刑事案件是我国司法系统中重要的一部分,任何刑事案件的审理都应当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二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现实中,还存在着大部分二审刑事案件未能开庭审理的情况,这对刑事案件的审判公正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通过探究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可以为完善我国司法制度提供参考。
第二、二审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针对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的情况,二审法院对一审的审判结果进行审理。二审程序拥有一定的特征,主要包括审判的公开性、程序的独立性、对事实的认定和对证据、法律适用的审查等方面。而二审程序最重要的特征则在于可以防止出现一审终审的现象,确保审判公正。
第三、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在二审过程中,开庭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可以确保审判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来说,二审开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审判公正。
其一,二审开庭可以完全再现一审审判过程,使上诉人、被告人和代理律师有权充分听取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和证据,从而保障了上诉人、被告人和代理律师的知情权。
其二,开庭审理可以确保上诉人、被告人和代理律师对于上诉事由有充分的陈述和抗辩机会,可以有效保障辩护权和诉讼权的实现。
其三,二审开庭审理可以进行现场询问和查证,有利于发现案件中存在的漏洞和矛盾,以及进一步确认证据的证明力,使得审判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其四,二审开庭审理可以更好地避免将一审裁判过程中的审判错误传导到二审程序中,避免误判、错判案件,确保了审判的正确性。
第四、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的弊端
目前大部分二审刑事案件未能开庭审理。这种情况下,书面审理的弊端非常明显。
其一,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二审法官难以对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真实的调查,只能通过书面上诉材料来了解案情,容易出现谬误判决。
其二,书面审理难以保障上诉人、被告人、辩护理律师在二审法律程序方面的知情、陈述和抗辩权,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辩护权利,可能导致审判的不公正性。
其三,书面审理的程序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隐蔽性,非常容易给社会公众留下秘密审判的不良印象。如果审判周期较长,更会严重影响被告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其四,书面审理可能无法做到当庭审理和当即公开裁决的要求,降低诉讼效果和司法公信力。
因此,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审理存在的弊端是非常明显的。
刑事案件二审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审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二审开庭审理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避免沦为一审终审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