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之后,每个阶段的开庭,法官上来都会问这句话。双方到位法庭,没开庭前,法官都会问。根本原因是新证据的重要性,以及新证据可能会对案件审理走向和裁判结果造成影响,导致法官会先确定有没有新证据,根据有无来决定审理思路(包括法官询问什么问题)。
新证据可遇不可求,更不建议隐藏证据,即不要一审不拿,二审又拿出来。一审第一次开庭,你就根据庭审情况,将想出示的证据全部出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别想着什么虚头巴脑的,证据这种东西,突出个针对、全面、到位,切忌犹豫和拖延。
关于新证据,分为3种:新取得的证据(就是之前可能也知道,但是现在才取得)、新发现的证据(现在突然想起来)、新产生(现在才产生)。
没有新证据也不要怕,新证据是加分项,而不是减分项。
(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