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吴谢宇案的辩护律师处获悉,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定于5月19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显示,该院于2022 年3月21日以 (2021)闽刑终254号刑事裁定对本案中止审理。经查,中止审理的原因现已消失,应当恢复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恢复审理。
此前报道,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快报称,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 宣判后,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 2022年4月,记者从吴谢宇的辩护人徐昕律师处获悉,吴谢宇故意杀人案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22年3月21日下发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于2021年8月24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