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是这么认为的: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如果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但我要说的是,这是错的,大家不信的话,看下面这个案例。
基本案情:
锤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锤子在监狱服刑一年多的时候,因为怀疑刚子对自己故意刁难,看自己不顺眼,而对刚子心怀不满。
原来,锤子在监狱服刑改造,经常要干一些活。这天锤子和刚子一起干活,锤子用尖嘴钳子剪皮球嘴,刚子是锤子的下一道工序,是给皮球放气的。因为锤子剪的皮球有一个没有剪,刚子就把这个皮球向锤子扔了过去,结果砸到锤子的头上了。于是两个人就争吵了起来,刚子还说,就砸你,你能咋着吧。为此,锤子窝了一肚子的火。
后来有几次,锤子和刚子一起干活,刚子有事没事就拿话挤兑锤子,锤子的嘴比较笨,和刚子吵架总吃亏,搞的锤子对刚子火气越来越大。
这天,锤子和刚子又一起干活,刚子又拿话刺挠锤子几句,锤子心里有气,就有那么十来分钟杵在那生闷气,也不干活。刚子是锤子的下道工序,见没有皮球放气了,又瞄见组长就在不远处,就对锤子说,你不干了让组长换个人过来干,不然影响我干活。组长听见了,就说了锤子几句,让他快点干,不要影响别人干活。锤子挨了组长的训,虽然心里有气,但还是边生气边继续干活了。
第二天,两个又一起搭档干活,刚开始干活,刚子又拿话挤兑锤子并瞪了锤子一眼,本来就对刚子火气很大的锤子,趁刚子不注意的工夫,拿着剪皮球嘴用的尖嘴钳子就冲着刚子的脸部捅了过去,不管不顾的捅了刚子好几下。
旁边干活的其他狱友一看两人打起来了,赶紧上前把两人拉开了。
结果造成刚子上口唇左侧贯通伤,头皮裂伤,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刚子口唇部损伤为轻伤。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锤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惩处,判决锤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刚子经济损失;
依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判决生效以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锤子应当执行死刑。
一审判决后,锤子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不核准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被告人锤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撤销二审法院刑事裁定,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后,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锤子的故意伤害犯罪尚不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裁定:一、不核准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被告人刘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二、撤销二审法院的刑事裁定;三、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锤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赔偿合理,审判程序合法。
依法判决:
上诉人锤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已判决宣告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贺律说法:
201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由“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现行刑法对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处罚较刑法修正案(九)前更为严格。
上诉人锤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情节恶劣,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应依照现行法律对上诉人锤子处罚,应将本罪与已判决宣告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执行。
目前网络上,关于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的,绝大部分答案还是: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个答案已经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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