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种种犯罪中,我们最不忍看到的便是亲情犯罪,特别是以父母或孩子作为犯罪对象的。
有时候,人的心理变化不能仅仅靠设身处地四个字就可以简单的互相了解,只有真正面临相同问题才会引发共情。
今天案例的主人公就是一位亲手杀害了自己儿子的母亲,我们或许无法明白她犯罪时的真正心理,但能够确定的是,迈出这样一步她的心里肯定经历了反复的纠结。
投案自首
一天晚上,某派出所门口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她披头散发,神情落寞,而且身上多处沾有鲜血。值班民警见状以为她遇到了坏人袭击,但接下来的话让民警呆若木鸡。
“我叫阿燕(化名),是来自首的,我亲手杀了我的儿子!”
即便听到如此震惊的话语,民警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反复确认这名女子精神没有异常后,按照程序接警。
根据其供述的地点,民警在一处出租房内发现了躺在血泊中的男尸,确认发生了刑事案件后便对阿燕实施了刑事拘留措施。
但有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办案民警脑中,都说“虎毒不食子”,这位母亲怎么会对自己的儿子有如此大的恨意,井然亲手血刃了他?
随着讯问工作的开展,民警逐渐理清了阿燕的犯罪动机。
阿燕原本是个苦命的女人,直到她遇到了自己的丈夫。
二人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很快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下了儿子小刚。虽然日子清苦了点,但是丈夫顾家,儿子可爱,阿燕始终觉得很满足。
虽然自己的公婆因年龄大,加之身体不好常年卧床,但是贤惠的阿燕没有任何怨言,她主动承担起了家里的一切,伺候公婆,养育儿子,贤惠的名声也传遍了十里八乡。
随着时间的流逝,阿燕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平淡的过完一生,可是一场无情的火灾夺走了阿燕的一切。
某天,就在阿燕像往常一样接孩子回到家时,眼前的一幕令她差点晕厥。自己家的房子已经化为一片废墟,虽然在起火后,邻居们迅速拨打了119,并自发组织灭火,但是老式木质的建筑燃烧的速度远远超出了想象,阿燕的公婆和丈夫均丧身火场。
此时悲痛欲绝的阿燕想到了轻生,但是望向儿子小刚,这个自己唯一的亲人,丈夫留下的骨血,柔弱的阿燕暴发出了男人都未有的坚韧。
简单清理了废墟后,阿燕在邻居的帮助下搭起了一座简单的房子,与儿子相依为命。
由于长久以来,阿燕都是家庭主妇的角色,她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加上儿子正处小学,每天的接送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眼看着积蓄慢慢花光,阿燕开始着急起来。
通过询问邻居和亲戚,阿燕找到了多份零工,这样既可以照顾儿子,又可以贴补家用,虽然压力巨大,但是儿子名列前茅的成绩是对她最好的慰藉。
小刚慢慢长大,自从高中开始,高昂的学费让阿燕感到吃力起来,出于母亲的责任感,她并未将任何压力传导给儿子,总是说:“你好好学习就行了,剩下的全部交给妈妈。”
也许正是这种关系才埋下了母子间互相不理解的种子吧,在一次学校组织的学习资料订阅时,儿子小刚毫不犹豫的报了名,但是他哪里知道,家里早已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
回到家后,面对儿子的需要,阿燕再一次隐瞒了家里的情况,让儿子专心读书,自己想办法。
对于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女人来说,赚钱哪是随口说出来的这般容易,走投无路的阿燕最终选择了出卖身体。
这个行业从古至今都是为人所不齿的,对此阿燕也经历了反复的思想斗争。
可是在想到儿子前一次模考又是全班第一,老师说过很有可能考个名牌大学后,阿燕最后的一丝犹豫也被打消了。
为了避人耳目,每次卖淫时,她都选择离家几十里开外的小镇,并且每次交易后,她都是把钱藏在家里,不敢置办家具、新衣服等等,生怕邻居发现蛛丝马迹。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慢慢的,从事卖淫带来的报酬让阿燕顺利的供儿子小刚读完了高中。
在小刚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交到阿燕手里,表面上若无其事的阿燕在深夜痛哭了一场。也许是自己如此行为最终得此好报的喜悦,也许是为过去几年不光彩行为的忏悔。
在帮助儿子收拾好行李后,阿燕顿感失落。因为儿子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舍不得离开自己,反而一副喜悦的心情。
就在儿子大学开学后,大城市的高消费让阿燕不得不继续从事着皮肉生意。随着年龄的增长,愿意找阿燕的嫖客也越来越少,没办法的她只能增加了接客的频率。
因为在她心里,不能委屈儿子的念头大于一切。
虽然家庭贫苦,但是在阿燕的庇护下,儿子从未感到在经济上有什么吃力的地方。
就这样,阿燕又靠着皮肉生意供儿子读完了大学。本以为儿子出息自己也能享福的阿燕却发现自己养了一只“白眼狼”。
儿子顺利在北京就业后并没有将阿燕接到北京,反而经常嫌弃这个小地方的母亲。其实这颗种子早已埋下,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是阿燕的儿子却被她宠坏了。
纸终究包不住火,阿燕从事皮肉生意的事情慢慢的在邻居口中传开,就在儿子带着女朋友回家见母亲的时候,这些事情传到了儿子耳中。
他不可置信的望着母亲,高声质问为何要做这种不光彩的事情,并声称要与母亲断绝关系。但此时阿燕已经心如死灰,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儿子,没想到最后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决绝。
在儿子回京后,心怀愤怒的阿燕也来到了北京。她怀揣尖刀来到了儿子的出租屋内,在杀死儿子后,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最终,阿燕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358条至362条分别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组织卖淫罪等罪名,所以单纯的卖淫行为并不会触犯刑法,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节,依据其规定最高可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最高五千元罚金。
原劳动教养条例未废除之前,卖淫嫖娼的行为还有可能会被劳动教养,但此条例与当下法治精神不符,因为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所以之前某著名男演员黄某某可以算是最后一批因卖淫嫖娼行为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之一。
但需注意例外情形,首先是如果卖淫不足十四周岁,即便是你情我愿的行为,也会涉嫌强奸罪,因为法律认定十四岁以下的女性没有性的自主决定权,所以即便是在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仍会触犯。
还有就是如果本文中阿燕明知自己患有性病,继续从事卖淫行为的,则有可能触犯故意传播性病罪,此时再加以故意传染给嫖客,意图使其染上性病身体受损的,还会触犯故意伤害罪与故意传播性病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所以本文案例中阿燕单纯的卖淫行为并不触及刑法门槛,只有附加其他情节后,才有可能被判刑。但不触犯刑法不代表不犯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也会对个人无犯罪记录的开具有一定影响。
如果阿燕年老,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会触犯哪些法律呢?
首先便是违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有关规定。第1067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索要赡养费,且此行为还会丧失继承权。
因为《民法典》规定了五种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第三条便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法律并非完全剥夺,如果子女悔悟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则可以恢复继承人的身份,这也是法律期待为人子女应当尽孝的立法出发点。
如果本文中阿燕年老失去了独自生活能力,儿子居住北京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此行为会触犯《刑法》中的遗弃罪。
《刑法》第261条规定了具有抚养义务而不抚养的情节,实践中遗弃罪很可能因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而转为自诉案件,加之父母将孩子告上法庭一般情况下不为常理所接受,所以对此可以求助社会福利机构或地方政府,通过协调的方式予以解决。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对于一些突破道德底线,为社会大众所不齿的行为,应当遭到我们每个人共同去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