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现场热点头条:死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死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图片

阅读:

顶端新闻记者 汪璟璟

5月24日上午,李云(化名)参加了庭审,自2016年8月事发以来,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弟弟李明(化名)。

她说自己挨在离弟弟很近的位置,只能看到背影,通过弟弟侧面可以看得出来他有些许的浮肿。

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的案件被多家媒体报道为“山西霍州八旬老太厕所丧命案”,受害人为八旬老太程某英,李明则是故意杀程某英的犯罪嫌疑人,双方是来自山西省霍州市乐坪村的邻居。

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后发回重审,2020年12月2日,山西省临汾中院重审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明提出上诉。2023年5月24日,山西省高院二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邻里冲突两个月后的死亡

李云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她本人常年在北京工作,所以目前回忆到的当时情况,多是事后她从家人口中获悉。

她表示,出事的老太太程某英和小儿子薛某虎一家住在她家隔壁,在2016年6月份之前,两家人也没有过冲突,她还记得程某英经常打不开防盗大门,都是找她母亲帮忙。

图片标注位置为薛某虎平时堆放柴火的位置(左为薛家,右为李家) 受访者供图

据悉,两家人的矛盾发生于2016年6月份,根据警方侦查,2016年6月23日早晨7时许,李明与薛某虎因门前空地堆放柴火将其汽车剐蹭一事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打架,两家由此发生矛盾。这次导致薛某虎肋骨骨折,李明腰部红肿,但资料也显示,此次派出所出警后,面对薛某虎指认李明对其进行了殴打,李明拒不承认。

李云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争吵那天早上,双方只是发生了口角,并无肢体冲突。

而薛某虎二嫂则表示,李明和薛某虎打架之后,当他又因为薛某虎把李明家在薛某虎院子对面种的玉米砍掉而发生肢体冲突,这次薛家报了警,后薛某虎背诊断出了肋骨骨折。

这之后两家人的关系急转直下。根据警方侦查,2016年8月2日早上6时许,李明的母亲曾经去薛某虎的二嫂家理论过一次,但无果。李云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因为薛某虎的二嫂和侄女无故将程某英老人往她家推过4次,所以她母亲担心老太太在她家受伤,“到时候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去找了薛某虎二嫂。”这次双方又发生了冲突,薛某虎二嫂指控李明母亲砸破她家玻璃,李明母亲则否认。

据悉,针对双方矛盾,民警做过三次工作调解,最后一次则是在程某英被发现死亡当日上午11时左右,当时民警上门给李明及其母亲做过工作调解。

顶端新闻从案件材料中获悉,临汾市霍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于2016年8月19日晚上11时19分接到报警电话,当地的大张派出所民警赶赴到现场后,在薛某虎的宅院发现被害人程某英的尸体,尸体侧卧在粪便池西侧地面上,当时面部缠有透明胶带。

第一个发现程某英尸体的是其小儿子薛某虎。薛某虎事后回忆,他当晚快9点的时候去了哥哥家,到了晚上10点多往回走,走到在他家西苑院墙中间的时候,他看到一个黑影人从家门方向进了东院邻居李明家,之后他便开始寻找母亲,最后找到口鼻被胶带封住,头朝下、脚朝上栽倒在厕所的母亲。薛某虎第一反应这事是李明所为,之后便去敲对方家门。

薛家和李家多人都证实,薛某虎将李明家的大门敲开后,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薛某虎一直嚷着,李明杀害了其母亲。

而李明对于当晚情况的说法是,他当晚10点半左右到家,后玩手机到晚11点左右睡下,后便听到“咚”的声音,开门后发现薛某虎用石头砸他家大门,他返回卧室通知母亲之际还报了警,薛某虎则一直在叫喊是他杀了程某英。

李明表示,当时他与薛某虎发生过肢体冲突,与对方的手、身上都接触过。薛某虎则说,事发当晚他推了李明一把,打了李明一拳,对方一直没有还手,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身体上的接触。

成为嫌疑人

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此案重审一审时,检方指控,2016年6月,李明与薛某虎发生冲突后,两家由此产生矛盾。事发当晚,被害人程某英一人在家,李明窜至其家中,后用透明胶带缠绕程某英的口鼻,并将其窜入院内东南角的厕所内,后逃离了现场,导致程某英死亡。经鉴定,程某英是窒息死亡,而李明的双手指甲中检出了与程某英的混合DNA型。

该案重审二审已于5月24日开庭审理 受访者供图

李云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在今年5月24日的重审二审的庭审上,公诉方认为证据充足,建议维持原判。“就是如果你要现在执行死刑能证明我是清白的,你现在执行我愿意。”李云向顶端新闻记者回顾了5月24日该案重审二审快结束时其弟弟的发言。5月24日开庭当日,被羁押了2468天的李明对于故意杀人的指控,依然予以否认。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及照片证实,程某英口鼻部被4.5cm宽的透明胶带多层环绕头部缠绕,口鼻紧裹口唇外露,其符合窒息死亡尸体特征,死亡时间为吃饭后半小时至一小时。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霍州市公安局出具的认定程某英死亡时间及依据的情况说明,事发当晚,薛某虎陈述自己于2016年8月19日晚8点40分左右离开家,那时程某英还未吃完饭,结合程某英平日吃饭习惯及年龄身体情况,最终公安局分析认定程某英的死亡时间为当晚9点20分至11点之间。

顶端新闻记者根据案件材料,尽量还原出李明在案发当晚的踪迹。多人证实,由于薛李两家矛盾的升级,案发当日,李明的父亲留宿在了隔壁村的亲戚家,当晚住在李家的是李明、李明母亲及李明的外甥。

李明的好友张某民说,8月19日下午4点15分,李明给其打电话说要去他家,半小时到了后一直待到了晚上快8点。而李明之前工作过的KTV的同事表示,事发当晚8点30分左右,他给李明打了电话要其过去取工资,大约十分钟后,李明拿走了工资,期间待了十几分钟。

另外一位李明的段姓好友也表示,当晚10点多,李明打电话让他骑摩托车接他,大约10点半的时候,将李明送回了李明家外面的路上。

而在这之前的时间,李明的父母都表示,李明当时也去了父亲借宿的亲戚家,在晚上9点多的时候,李明先将母亲和外甥女送回了家,之后又给父亲送去了被子。李云说,事后她了解到,弟弟把被子送给父亲后将所骑的摩托车也留给了父亲,后才打电话给段姓好友。

根据李明的自述,他当日回到家的时间是晚上10点23分左右,之后他玩了两局手游,又刷了会儿微信和快手便睡着,到了11点多,他听到有人在砸大门,后来和砸们的薛某虎发生冲突,最后自己报了警。

事发前李明的照片 受访者供图

二次不予批捕、四次退侦

事发6年多后,此案的关键人物之一薛某虎已经于2017年因病去世,另一关键人物李明则在成为犯罪嫌疑人后上诉至今。

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共历经了二次不予批捕、四次退侦。2016年8月21日,李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霍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8月22日,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8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提请对李明批准逮捕,但到了同年9月5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9月7日,霍州市公安局通知释放李明,并决定对其进行监视居住。

2016年9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再次提请对李明进行逮捕,同年10月9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决定不予批捕。之后在2016年11月3日,霍州市公安局第三次提请批准逮捕,这次,霍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17日决定批准逮捕李明。

在2019年1月29日,临汾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之前,2017年3月28日至2018年9月28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四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

在被批捕近三年后,2019年6月,山西临汾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当庭,李明提出上诉。

顶端新闻记者从原一审的判决书中看到,警方依据李明双手指甲中检出的与程某英的混合DNA型,以此直接证明案发当晚李明与程某英之间有过深入接触。此外,据《红星新闻》报道,警方并未在李明的衣物、鞋袜处提取到被害人的DNA,同时在现场及程某英的身上,都未提取到李明的任何痕迹。

2019年11月26日,山西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临汾中院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到了2020年8月18日,临汾中院重审李明涉嫌故意杀人一案。2020年12月2日,临汾中院作出重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再次判处被告人李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重审判决虽然再次判处李明死缓,但与原一审判决相比,未再“限制减刑”。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案重审时作出的新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书显示,李明与薛某虎于2016年6月因为柴火对方问题发生争执后,两家人之间多次争吵争执,案发下午李明母亲找程某英二儿媳协商处理两家矛盾未果,李明父亲在案发当晚又因为两家矛盾不敢回家居住,则表明李明有作案动机。

此外,根据证人证言及李明手机使用情况证据可相互印证,当晚李明在家中出入且当时程某英独自一人在家,故判定李明有作案时间。

而关于一直被提及的李明手指甲中检出的其与程某英的DNA混合结构,虽然李明称其手指甲中程某英的DNA是从薛某虎身上沾染上的,但法院认为该辩解未得到相关鉴定意见予以证实。

顶端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法院认为作案时的胶带与李明家客厅电脑桌抽屉内透明胶带、西窗台上的透明胶带的检材带基和胶的成分均相同,法院认为虽然受客观条件限制,没有作出这两卷胶带就是杀害程某英的胶带,但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此外,还有另外两位证人证言表明,李明曾向他们说过两家人闹矛盾一事,并还流露过“那个人再纠缠我,我就闹死他”的想法,法院认为从程某英的致死状态来看,属于泄愤杀人。

但针对这份证据,李云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她在在5月23号下午给其中一位证人打过电话,“再三确认李明有没有提起跟邻居之间有纠纷这事,他也三次重复告诉我没有、没有、没有。”李云说道。

这次重审,临汾中院依旧判决李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李明再次提起了上诉。

顶端新闻记者通过李明的辩护律师王文广了解到,本案由山西高院定于5月24日在霍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截至发稿前,该案重审二审还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