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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看法报道:苏州最专业刑事控告律师,苏州刑事案件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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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亮出司法正义成绩单!

12月22日,看苏州一槌工作室记者从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已累计移送拒执犯罪案件236件,判决67件76人,移送数和判决数均超过去三年总和。


苏州市人大代表姚凤根,市人大代表马琪嵩,市政协委员杨钧辉,市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沈如,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沈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云姝,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周祺海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强化执行威慑力

7起拒执犯罪案件当庭宣判


“判决如下,全体起立!”

当天,在新闻发布会开始前,苏州6家基层法院对7起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最高获有期徒刑九个月



在沈某拖欠货款一案中,被告人沈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具体案情是这样的。沈某欠盛某货款18.1万元未还,经常熟市人民法院调解仍未按期足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沈某送达执行裁定书和《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要求其交付登记在其名下并由其实际控制的汽车三辆以供执行,但沈某拒不交付,致使生效裁判文书无法执行。


2022年8月,常熟市人民法院将沈某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常熟市公安局,该局于8月23日立案侦查。2022年10月,公安机关在浙江省将沈某抓获。2022年10月,沈某的家属代其向申请执行人盛某支付了欠款,获得盛某谅解。


“联合打击、当庭宣判极具威慑力,这不仅是针对法庭被告,对全社会而言也是一次生动的教育课。”苏州市政协委员、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钧辉接受看苏州一槌工作室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今年3月,各政法机关在启动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共同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2021年度苏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在强大的司法威慑力下,不少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提出还款意愿。


图为今年11月份集中宣判场景


今年11月9日,全市法院对16件拒执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通过凌晨执行传唤到庭的一批被执行人旁听了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丽表示,下一步,全体政法机关将以更大力度推进拒执罪案件办理,以更实举措增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合力,以更广泛的宣传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力求进一步打出声势、打出成效,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成为将来执行工作的常态,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攥指成拳聚合力

全市“一盘棋”对拒执犯罪重拳出击

司法实践中,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扰乱司法秩序,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失信行为。



在某银行与徐某、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判决徐某、倪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并有权以两名被告名下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款优先受偿。


因被告人徐某、倪某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限期徐某搬离抵押房屋,徐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搬离,法院依法对该房屋采取了停水、停电、停气措施。此后,法院执行人员对现场进行再次勘查,发现徐某以私装水表、接通自来水管并以水泥封盖等方式对抗执行,且以危险方式威胁执行干警。


鉴于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向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某主动腾空房屋并交付法院拍卖。


2022年2月,姑苏法院认定被告人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现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债权人胜诉权益,已经成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拦路虎、绊脚石。自上而下,探索联合执法机制的长效化、常态化非常有必要。


今年3月,苏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去年建立的常态化打击拒执罪工作机制基础上,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


《方案》对拒执罪案件办理流程进行了系统优化,明确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对拒执犯罪线索“应移尽移”;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拒执罪案件“有案必立”“快侦快办”;检察机关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快查快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对拒执罪公诉、自诉案件“快审快判”;司法行政机关对因教唆、帮助实施拒执行为的法律从业人员依法落实行业监管措施。


“在《方案》基础上还制定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明确了入罪标准和证据标准,统一了办案尺度。”沈丽介绍。


在上文介绍的某银行与徐某、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徐某私装电表和自来水管的行为在《工作指引》中便有明确规定,构成拒执犯罪。



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周祺海表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并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依法查办涉案行为;同时进一步做好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合力。


“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将积极探索‘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专业警种主侦主办,基层派出所加强宣传引导和法律政策教育’的模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广泛共识。”周祺海在采访中介绍。


“有力度、有时效、有效果”,杨钧辉高度评价了“联合协作”机制,他说,“苏州政法机关成立了市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经形成一套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该机制指导下,各部门联合形成打击职能的‘全链条’‘全闭环’,赋能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大化,值得长期探索。”



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云姝表示,“拒执案例”的发布,正是要引导普通民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仍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重点,树立司法裁判权威不容挑战的理念,努力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苏云姝介绍。


数据赋能添助力

打破“信息孤岛”织密打击拒执犯罪网

不难看出,隐藏、转移财产是被执行人的一贯伎俩,要想打击这一违法行为,执行干警就需要在“蛛丝马迹”中找到这些财产的去处。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在苏州智慧法院建设中,互联网大数据则成为了打击拒执犯罪的一大利器!


在智慧平台使用以前,要追踪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笨办法”——查银行卡、查房产本等,可以说是在被执行人后面追着跑。近年来,苏州法院建设了具备“三统一”案管、“可视化”监管和“网络化”查控功能的“两管一控”数字化执行系统,将“在被执行人后面追”扭转为“跑在被执行人前面”,不仅可以快速实现查人找物,还通过及时查控,避免被执行人走向“拒执犯罪”的深渊。



通过“网络化”查控平台,与银行、人社部门、车管所等搭建联动平台,与公安机关建立临控被执行人工作机制,不仅可以解决“人难找”的问题,还可以查看其名下的房产信息、银行卡等重要信息,通过描绘被执行人的“信息画像”,辅助追查财产线索,判断其履行执行义务的能力。


随着大数据平台的应用,也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法院执行效率的提升,让执行工作更公开、更规范。


打开“可视化”监管系统,执行案件办到哪一步,哪一步耗时多久,一目了然,法院内部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不规范办案等问题也能看的清清楚楚。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案件进展,跟踪督促执行,提高流程的公开性、透明度。



同样,在每一次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可以通过随身携带的设备,将执行过程全程记录,与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联络沟通,实现内外协作、远程指挥,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通过打破部门、各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在线上织密共同打击‘拒执犯罪之网’。通过大数据建设实现管理模式的革新,将原来‘一人包案到底’的模式转换成流水线、扁平化、并排式的工作模式。”苏州市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沈如介绍。



沈如表示,下一步,各政法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力度只增不减,要通过一个又一个案件的累积叠加,最终达到“量变”引发“质变”的效果,“要让那些妄图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始终感到强烈的威慑力,促使其自觉报告财产、主动履行义务,进而改善执行生态。”


一槌工作室,是苏州广电总台看苏州客户端打造的融媒工作室,下设《一槌·视频》《一槌·直播》《一槌·拍案》《一槌·抖音》等品牌栏目。深耕法治领域,追踪大案要案,通过新媒体的锐视角和新手段,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