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保DRG付费?
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译作“疾病诊断分组”,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方式之一,目前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的医保对住院服务使用DRG付费。它按照临床诊疗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这两个维度,参考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等因素,把疾病分入若干个诊断相关组,经临床论证等科学测算后给予定额预付款。通俗来说,就是将相关疾病划分为一个组,进行打包付费,不再像以前那样一项项付费。
首批国家DRG付费试点城市有哪些?
随着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进行DRG支付方式的探索。据各媒体报道,2019年5月,国家公布了首批医保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具体如下:北京市、天津市、邯郸市、临汾市、乌海市、沈阳市、吉林市、哈尔滨市、上海市、无锡市、金华市、合肥市、南平市、上饶市、青岛市、安阳市、武汉市、湘潭市、佛山市、梧州市、儋州市、重庆市、攀枝花市、六盘水市、昆明市、西安市、庆阳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兵团直属、十一师、十二师)
医保DRG付费在临床实际应用如何?
我们到医院看病住院,往往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反响很大,不可避免有的医院为了追求效益,对一个病的检查开具了B超、CT、磁共振等一连串的检查单,也许按病情只需其中一项检查就可,病人有时出现不理解的现象,但到了医院也只能听医生的。以阑尾炎为例,以往患者医保就医,要现付挂号费,然后血常规、拍片、治疗等均需要一项项收费,医院有可能通过增加收费项目获利,间接增加病人的医疗费负担。而DRG付费则是将全部疾病分成若干组,每个组中疾病付费标准是经过科学测算、临床专家论证后确定的,跟医院实际收费项目的多少无关,因而促使医院在给病人看病时“精打细算”、主动控费,从而降低医保和病人的医疗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