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15日起执行
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 器官移植类手术收费也有了“标准”
华声在线11月10日讯 我省器官移植类手术价格有了收费标准,更多医疗服务价格,相应作出了调整。
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由该局联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自2022年1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以附件的形式公布了《湖南器官移植类手术价格项目表》,让患者对此类手术的费用有了“心理标准”。
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
此次更新的《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是对《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新增、修订和价格调整进行的全面梳理。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4496项,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非医疗的经营性服务、仅用于医学科研目的的医疗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和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目录》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等提供医疗服务和收取费用,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
医疗机构间保持10%—15%的价格比差
《通知》明确,《目录》中项目价格标准为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不同价格类别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10%—15%的价格比差。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严格特殊器械和特殊材料费管理。凡是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一律不得另外收费。
此外,为衔接原物价政策,“湘雅名医”“一级主任医师”“湖南省名中医”以及“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门诊诊查费继续执行300元/次;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附一医院6所医疗机构的手术价格继续执行在一类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规定。
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费继续执行《关于重新公布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及相关批复。 互联网远程会诊(含影像学会诊)、互联网复诊、远程心电监测、远程病理会诊、互联网心理咨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继续试行。
器官移植类手术价格有了“标准”
器官移植是很多终末期患者的“救命稻草”。《湖南器官移植类手术价格项目表》显示,在心脏移植手术中,异体同种心脏移植,实现患者心脏原位切除和供体心脏植入,一类价格为22077元/次。心肺移植手术加收50%,儿童手术加收30%。
角膜移植术开展中,异体同种角膜(单侧)移植,实现患者原位角膜切除和供体角膜植入,价格为5948元/次。
移植器官的切取,《湖南器官移植类手术价格项目表》也进行了明确,例如供肾切取术,单侧切取价格为2677元/次。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李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