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基本上没什么大事了,但是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还有可能重新回到看守所的。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而非一种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附加刑有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缓刑只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72条、第73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则可以判处缓刑。
判处缓刑最好的一点,当然就是不用进看守所或者监狱羁押了,只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就行了。
除此之外,缓刑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即1年)内没有被发现漏罪、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那么在缓刑考验期间届满,也就是一年期满以后,原来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即不再执行。
根据累犯的相关规定,累犯是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的。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了,也就意味着有期徒刑并没有执行,自然也就不属于执行完毕了。
因此,以后即便再犯罪,也是不会构成累犯的。
虽然缓刑有这么多好处,但是在缓刑考验期间是需要进行社区矫正的。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生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情形,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期。
这主要规定在202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46条之中。
其中规定了5种情形。在这发生这5种情形后,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可以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法院可以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
比如,之前一直取保候审,在缓刑考验期的第364天时,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撤销缓刑了,那么对不起,这364天都白白考验了,1年的有期徒刑还需要回到看守所、监狱去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