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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专业头条:产品供货合同,找装修公司装修注意哪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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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透水砖供货合同中,为什么现款现货结算条款下,仍然存在货款收不到的风险?

我们作为材料供应商,在与国企、央企等这些所谓的大型施工建筑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睁大自己明亮的眼睛。因为这些企业的背后,都有一支非常强大而专业的法务团队。他们的合同,严谨精致,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进他们设计好的合同圈套里面去,甚至于有些现款现货的合同都存在,你不发货就违约,你发了货就收不到款的这么一种怪圈里面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情?我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合同案例。这份合同我们审核了2天,最终没有通过,不签!这是怎么一回事情?

一般央企国企的合同的条款非常多,内容厚厚的一本书一样的。所以大家拿到这个央企的合同就看几个条款,质量执行标准的条款,以及付款方式的条款。那其他方面的那些林林总组密密麻麻的文字内容,大家一般不会去看,或者说简单的浏览一遍。像这份合同,如果说你抱着这么一种心态去签,就会出大问题,就会掉进这个合同的坑里面去。这个合同的付款方式没有任何问题,付款方式就一句话是这样写的:结算按实际发货量结算。现款现货(先付款再发货),但是把这份合同通读下来,在合同的后面部分他有一个其他约定,其中有一点就是针对这个结算方式的一个圈套我叫他是陷阱性条款。这个条款我把它解读一下,分三个方面来进行解读。

第一层的意思是,他是这样写的,乙方应有一定的租金筹措能力,如应甲方暂时因没有收到业主的工程款,乙方应同意暂缓支付货款。意思就是说,甲方可以以没有收到业主的工程款为理由不给你付款,但是你货照样发。这是第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更进一步,他是这样写的。本条款对付款的限制性约束,是本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合同双方对此约定具有高度的共识,是属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这第二层意思,对前面进行解释意思就是前面写的这个内容,我们双方大家都充分的理解了,没有任何歧义,都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你到时候不要说,我没付款你就真的不给我发货了。这第二个意思,第三层他这样写的第三层,乙方不得已对此条款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约定进行付款提出质疑,拒绝工作索赔或者法律上的要求。那么这一条就基于前面那两层意思的。他的目的就是说不付款你一定要发货,而且你还不能提出质疑,不能影响他的工期,你不能拒绝发货,还不能进行法律上面的进一步的行动,这就狐狸尾巴露出来了。所以这条内容,总的来讲,就是对前面现款现付的那个付款方式那个条款,进行了颠覆性的否定。你有这个内容在这里,你这个现款现货还有什么意义了,你不发货你就违约。所以说,我把它这个条款当做陷阱的条款,所以大家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里面那些陷阱,否则你掉进坑里面去没哪个来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