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行业协会的运行模式,主要归纳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水平模式”,一种是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垂直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水平模式”是一种主要以企业自发组织、自愿参加维特的行业协会模式,具有较强的民间性,政府对刺激不干预,也不与资助,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信息服务,协调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实力强劲的行业协会与立法、议会保持密切联系,形成长期以来美国人所推崇的以“对立——制衡”为原则的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垂直模式”是一种政府行政作用参与其中、大企业起主导、中小企业广泛参与的行业协会模式。其突出特点时强调政府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具有庞大的组织机构和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协会的覆盖面广。政府与行业协会是中合作协调关系。
各国的行业协会的职能无非是以下三种。
一是服务职能。其首要任务就是向会员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信息、咨询、法律方面的服务;组织对企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服务;沟通国际联络渠道等。
二是协调职能。一方面,在协会内部,要维护会员之间公平竞争的权利,对会员进行必要的协调,反对不同平竞争,甚至制定一些行规或公约,进行集体的自我约束,保证正常的生产和销售次序;另一方面,在协会外部,代表会员们的利益,协会同其他商会、协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三是纽带职能。即成为沟通企业与政府之间双向联系的纽带。行业协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执行一部分管理职能,敦促会员遵守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与此同时,又代表企业的利益,反映企业的要求,向政府提出建议。
行业协会的经费
一是会费,通常占总经费的50%-90%;
二是专业活动收入,如培训、发行刊物和出版物等;
此外,还有一些协会由政府部门提供经费,政府不宜做的事务交给协会去办,专款专用。
行业协会与企业的不同点,在于它的非营利性。对于他的成员来讲,他只是一个服务机构。如果是盈利性组织,那就变成了行业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了。
通常国外的行业协会实行的是理事会决策下的秘书长执行制。协会主席轮流坐庄,秘书长受雇于协会,执行协会的决策。在决策上,通常是通过专业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提供依据,主席会议进行决策。决策结果交由秘书长执行。既然是非营利组织,会费的收入通常并不丰厚。需要进行活动时,往往是大家坐在一起进行论证,然后由企业进行资助。资助是自愿的。这个时候秘书长的作用就比较大了。他可能要协调协会内的大企业,大家根据情况分担。
根据我国的情况,日德模式更为适合一些。总结起来,行业协会的基本做法可以概括为:花大家的钱,办行业的事,商业化运作,非营利。
对前两句话,我们比较好理解,对后两句话,国内的协会有一个误区。其实商业化运作与非营利目的并不矛盾。商业化运作只是一种经营思路,因此,协会并不排除商业化的运作。但是,商业化运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纳联科技的商协管家系统,专业解决商会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