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处置转持有待售,同时不再进行折旧)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2. 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 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不含税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保险赔偿和残料
借:其他应收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
(1)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正常出售、转让利得】
(2)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资产处置损益【正常出售、转让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其中:资产处置损益,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三)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1.批准前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资产类科目 (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的处理总结。
项目 | 账务处理 | |
现金盘盈 | 发现时 | 处理时 |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查明原因欠付的】 营业外收入【无原因】 | |
现金盘亏 | 发现时 | 处理时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 借:管理费用(企业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责任赔款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
存货盘盈 | 发现时 | 处理时 |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 |
存货盘亏 | 发现时 | 处理时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 借:管理费用(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天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
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还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税法上不允许抵扣,如果是天灾造成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
固定资产盘盈 |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固定资产盘盈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 |
固定资产盘亏 | 发现时 | 处理时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