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很多人都对自己的未来很迷茫。目前,很多地区已经改革完成,但是还有很多地区实施改革,同时也下达了改革相关的文件。而今天小编来说说两项改革内容,希望与你相关!
第一项改革内容:工资改革
工资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内容。2011年出台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提出:工资分配要体现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特点和分级分类的管理要求。过了没多久,教育部直属高校就开始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将原来的工资体系改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其他津补贴几部分,其中前两项比重很小,奖励性绩效成为了大头。
那奖励性绩效在事业单位是如何划分呢?简而言就是分级、分类
分级也是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实行以来的传统,事业单位每个人都对应相应的岗位,比如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一二三四的岗位级别,一级一般是院士,二级一般是长江杰青等。相应的管理岗也有分级,比如正处一般是五级职员,副厅就是四级。并且考核不及格,由于职务职级分离,教授聘期考核不合格,也会被聘为副教授岗位,正处年限长了也可能会聘为四级职员。而绩效津贴标准,是按所聘岗位来确定的。
分类也好理解,在高校,一般分为教师岗、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工勤岗,每个岗位序列是不一样的,对应每一级的绩效津贴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来说专技高于管理、管理高于工勤。
第二项:改革方向
在此次改革中,除了工资,就是发展前景。改革后的单位性质改变将影响发展方向嘛?今天就帮大家分析一下改革的大方向,仅供参考:
首先,看看你的单位是不是具有经营性质。如果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大多都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本身就不用财政供养,人员开支和相关福利都由本单位营利支出。这类单位在本次改革过程中,将转企改制,人员将于原事业单位解劳动关系,并与转企后企业单位从新建立劳动关系。
其次,看看你的单位是否有执法权,如果有执法权,那么恭喜你,这类事业单位将保留事业单位序列,甚至有可能转变成公务员单位。这类单位即使规模较小,单位被撤销重组,体制内人员也会按岗,带编,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
最后,如果你的单位既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有具有营利项目,那么在这里就需要注意了。具有公益性部分会继续保留事业单位序列,并且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经营营利部分将被剥离,根据地方政策不同,人员安置办法也不同,建议以当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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