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年末公司必须提盈余公积,也有可以不提的情况,但这些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不可以违法而为。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第204条: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计法定提盈余公积有几种情况:
1、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计提;
2、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算后为负数,可以不计提;
3、当年净利润为负数,可以不计提;
若非上述三种情况,那么就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账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但是注意,盈余公积有两类,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10%是指法定盈余公积,而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自己安排,并没有硬性规定计提比例,也可以不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