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理企业监管,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压实监理责任,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注册在本市的并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监理企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合规情况检查。对资质标准要求条件不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整改期满资质条件仍不达标的企业,将根据资质审批权限提请相关部门依法撤回资质证书。
对市级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记入诚信记录。
2.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本辖区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记入诚信记录。
二、检查要求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专人对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请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填写《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联络人信息表》(附件2),于3月17日前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检查。
(三)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已检查项目名单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四)4月1日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百日整治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台账、项目检查记录表(附件4)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等情况。督导检查后,将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排名,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联系人:陈宣舟,电话:。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