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推荐看法大全:合同终止协议,合同取消协议模板

阅读: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一旦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

这时候,双方可以根据合同内容或者法律规定,通过协商、变更、解除等方式来处理合同问题。但是,在这些方式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就是合同解除。

因为合同解除意味着合同终止,双方不再承担未履行部分的义务,但是已经履行部分的义务是否需要返还或者赔偿呢?

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解除的条件或者程序,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恢复合同或者赔偿损失呢?

【案例简介】

王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以50万元的价格向李某购买其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并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

合同约定,王某应当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40万元,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王某逾期不付款或者不办理过户手续,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王某支付的定金;

如果李某逾期不交付房屋或者不办理过户手续,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然而,在签订合同后第15日,王某突然通知李某说他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并要求李某退还定金。

李某不同意,并表示按照合同约定,王某应当在30日内付清余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他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王某不服,并认为他有权在30日内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只需承担违约金10%即5万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焦点争议】

这个案例涉及到两个主要的争议点:

一是王某是否有权在30日内随时解除合同?

二是王某解除合同后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

一、王某是否有权在30日内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合同一旦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在原则上,王某在没有履行完自己的义务之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在合理期限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拒绝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在解除合同时,还需要通知对方,并且给予对方答复的机会。

如果对方不答复或者拒绝解除合同,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确认解除合同。在本案中,王某是否满足了这些条件和程序呢?

显然没有。王某在没有履行完自己支付余款和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之前,就单方面通知李某解除合同,并且没有给予李某答复或者协商的机会。

王某也没有证明李某存在任何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主要债务,并且影响了合同目的的情形。

因此,王某没有权利在30日内随时解除合同,而是构成了违约。

二、王某解除合同后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呢?

这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和王某的违约情况来判断。根据合同约定,如果王某逾期不付款或者不办理过户手续,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王某支付的定金。

这里的定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为保证合同履行而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款项”。

定金具有保证合同履行和抵偿债务的双重功能。如果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没收定金;

如果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王某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10万元的违约责任。

李某是否可以在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呢?

这需要看合同的内容和李某的实际损失。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是双方唯一的违约责任,或者法律规定了违约金是不可变更的,那么李某就只能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能再要求其他的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是双方唯一的违约责任,或者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是不可变更的,

那么李某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但是,在要求这些违约责任时,李某还需要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损失,并且损失的金额超过了违约金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