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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观点讯息:金华市交警网,金华市驾驶证违章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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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驾驶未备案登记的

超标电动车上路有可能被拘留

据浙江新闻客端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钱玉蓉

近日,金华市局联合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金华市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及“过渡期”备案、登记和路面管理相关事项。需要提醒的是,从4月1日起,驾驶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上路,有可能被拘留。

目前已有160万辆电动车

完成备案

根据金华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金华全市已有16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完成备案和工作,但仍有二三十万辆未登记。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目前在使用的所有电动自行车中,超标电动车应防盗备案登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应登记。

3月31日前,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持身份证、购车凭证等相关凭证,到、物联网服务网点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使用年限至2021年12月31日。

4月15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已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下称“公告”)的电动车,到金华市局车管所非管科登记,核发车牌和行驶证。登记信息有效年限为8年。

4月15日起,金华市交警支队各交警大队及中队也将相继开通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驾驶未备案登记超标电动车上路

有可能被拘留

下阶段,金华全市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强势推进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

未列入新国标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4月1日起,禁止未经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金华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登记(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被查扣的,在4月14日(含)前补办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这也意味着,4月1日起驾驶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被查获,经鉴定属于机动车,驾驶人将可能因为无证驾驶被拘留。

【新闻+】

一、新国标是什么?

新国标内关于电动车的规范配置,如图所示:

另外,只允许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二、电动自行车如何进行登记?

1.超标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到辖区或者销售服务网点进行备案登记;

2.现国标电动车到交警一大队非管所(婺城区八一南街1266号)登记。

已进行备案登记的电动车可不用重新登记。

值得提醒的是,一辆电动车对应一个号牌,如要变更车主,需过手续。

三、根据文件规定,到2021年12月31日,超标电动车不能使用,那么如果今年新买的车属于超标电动车,是不是在3年后就不能上路了?

是的!

据统计,目前在使用的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超标车。无论是你刚买的电动车还是之前一直在骑的,只要是超标电动车,无论以前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备案登记的,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上路了。

但如果是符合旧的国家标准并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不受3年限制。

四、接下来要购买电动自行车需注意哪些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时,务必问清楚是否属于新国标电动车,可以要求商家出示相关凭证,在销售凭证上写上车辆型号,也可以拍下店堂内有没有贴相关告示等方式来取证。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商家不履行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管理局投诉。

如果购买超标电动车,至多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所以,请务必购买新国标电动车。